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全聯會轉知內政部函請所屬會員恪遵地政士法相關規定及地政士倫理規範,切勿為招攬業務而有給付佣金予銀行行員或相關違規行為(詳如附件)(2026/08/11)

一、近期媒體報導,國內多家銀行行員於承辦房貸業務時,向客戶推薦特定地政士辦理不動產登記,並於事後向地政士收取回扣之情事,違反銀行內部禁止行員收受任何形式回扣之規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要求全面清查,並另由司法機關偵辦中。
二、按「地政士受託辦理各項業務,不得有不正當行為或違反業務上應盡之義務。」、「地政士不得有下列行為:……三、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為地政士法第26條第1項及第27條第3款所明定,地政士執業操守攸關廣大民眾之財產權益與不動產交易安全,前開報導地政士以提供佣金方式爭取銀行房貸業務,抑或有協助擴張信用等違規情事,不僅損害地政士之專業形象,亦將涉及違反上開規定。
三、為防杜類此情事發生,請所屬會員,重申執業時應秉持誠信及專業原則,並避免觸法。


11511625_-_【轉知】內政部函請轉知所屬會員恪遵地政士法相關規定及地政士倫理規.pdf  列印此頁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