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5/09/11)

納保官提醒民眾把握地價稅自住稅率申請期限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今(114)年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如土地符合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者,請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符合規定者,今年即可按優惠稅率2‰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應符合下列要件:(1)該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2)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3)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地上建物辦妥戶籍登記,且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限以一處土地申請。(4)都市土地面積合計不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合計不超過700平方公尺。之前已申請核准而用途及戶籍未變更者,則不必再提出申請。
納保官提醒民眾,土地如欲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應於當年地價稅開徵40日(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民眾如對地價稅課徵有疑慮、爭議,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向納保官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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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回抵價地享優惠!首次移轉土地增值稅可減徵40%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因土地區段徵收所領回之抵價地,於日後第一次移轉時,可享有土地增值稅減徵40%的優惠,減輕民眾稅負負擔。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所有權人所領回之抵價地,若先以「夫妻贈與」或「信託登記」方式辦理移轉,於再移轉課徵土地增值稅時,仍可適用土地增值稅減徵40%的規定。
民眾如有疑義,可撥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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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具營業發票性質的銀錢收據,免繳納印花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銀錢收據依性質可分為兼具營業發票性質及不具營業發票性質的收據。兼具營業發票性質的收據是指小規模營業人所開立的免用統一發票收據,此類收據非屬印花稅課稅範圍,免繳納印花稅。
稅務局提醒,非小規模營業人開立的收據,例如執行業務者、補習班、幼稚園等業者所開立之收據,即不具有營業發票性質,應依規定每件按金額4‰繳納印花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若印花稅應稅憑證很多、資料繁瑣,可向稽徵機關申請採彙總報繳方式繳納,於申報期間24小時均可網路申報,自行列印繳款書,並於線上完成繳納稅款,免除至郵局購買稅票或親自到稽徵機關申報及金融機構繳款,省時又便利。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稅務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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