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5/09/04)

114年「彰稅雲端Shopping購」活動開跑囉!
為鼓勵民眾消費索取雲端發票,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即日起至11月30日舉辦「彰稅雲端Shopping購」活動,邀請大家一起響應無紙化消費,輕鬆養成環保好習慣,提升消費便利性,為地球盡一份心力。
稅務局說明,今年結合縣府「2025彰化GO購」辦理消費抽獎活動,民眾於活動期間至縣府活動網站註冊會員綁定手機條碼後,在彰化縣店家消費金額滿500元雲端發票,即可獲得雲端發票獎抽獎資格,獎品為500元電子禮券200份,消費次數越多,中獎機會多更多,歡迎民眾踴躍參加。
此外,為鼓勵民眾養成行動支付消費綁定手機條碼儲存雲端發票的好習慣,民眾於活動期間內完成該局「雲端FUN生活早鳥活動」表單任務(https://reurl.cc/Ln2A94),經該局審核符合資格者,前800名即可獲好禮1份,先搶先贏,心動不如馬上行動!活動詳情請至稅務局官網(https://www.changtax.gov.tw)或臉書粉絲專頁查詢,民眾如有疑問,可撥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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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相互贈與土地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夫妻間相互贈與土地於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可以選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再移轉時,要以該土地第一次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前之原規定地價或最近一次課徵土地增值稅時核定之申報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說明,夫妻贈與土地可以選擇要繳納土地增值稅或先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如果選擇先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下次土地再移轉給第三人時,須以該筆土地夫妻贈與前之原地價,核課土地增值稅,也就是將夫妻贈與時不課徵之土地增值稅併計至下次移轉時一次繳交,所以只是延緩課稅的機制,並非真的免稅,提醒民眾於財務規劃時妥為運用。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稅務局或所屬分局洽詢,或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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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移轉後經調解或判決塗銷登記恢復原所有權人可退還土增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買賣土地已申報現值繳清土地增值稅,並辦竣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經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成立,已向地政機關辦理塗銷登記所有權,恢復原所有權人名義者,可退還其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已完成所有權移轉之買賣土地,如經債權人訴請法院民事判決確定其買賣關係不存在應予塗銷,並已向地政機關辦理塗銷登記恢復原所有權人者,原已納土地增值稅款亦可退還。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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