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4/04/10)戶籍遷回欲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要重新申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民眾如因學籍或其他原因將戶籍遷出,雖實際仍居住該地,惟已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嗣後再遷入戶籍時,則必須重新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能適用該優惠稅率,戶籍遷出期間則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提醒民眾,若因需要將戶籍遷出,應至少保留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成年直系親屬任一人設籍於該處,以免不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影響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
房屋騎樓私設鐵門不可免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騎樓供公共通行使用,依現行規定非屬房屋稅課徵範圍,免徵房屋稅。若騎樓私做鐵門,封閉作住家使用,或提供擺攤作營業使用,則不符合供公共通行之免稅條件,自不得免徵房屋稅,應按實際用途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屋騎樓免稅,以是否供「公共使用」為要件,且不限特定人使用,只要騎樓有妨礙公共通行的行為,即使只有部分時間封閉供營業使用,其餘時間仍供公共通行,仍無免徵房屋稅之適用。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
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置之房地變更為父母所有應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置不動產,並經辦竣產權登記,依法已屬子女所有,如有再移轉登記予父母名義情事,應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上開不動產既以未成年名義購置,依法已屬於子女所有,如所有權再移轉登記給父母時,仍應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
重購自用住宅用地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要件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買新屋賣舊屋,新購土地現值必須高於出售土地現值扣除已納土地增值稅後有餘額,才符合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要件,並非以舊屋換新屋或以小屋換大屋就能申辦退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除了新購及出售土地現值差距外,重購退稅尚須注意下列要件,最多可退還全部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
1、自用住宅用地係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設立戶籍,且出售前1年及重購後没有出租或營業。
2、出售及重購土地之土地所有權人須為同一人,建物所有權人可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
3、買新屋賣舊屋不論其先後,但必須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2年內申請。
稅務局特別提醒,經核准重購退稅後,新購土地會被列管5年,若在5年管制期間內有移轉、出租、營業使用或戶籍遷出,就會被追繳原已退還的土地增值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
農業用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應改課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都市土地依法劃定的農業區、保護區及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的農業用地,作農業用途使用課徵田賦(目前停徵中),但如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應改課地價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部分民眾在合法農舍或農業設施以外的農地上增建無使用執照房屋、建築假山水池或石板水泥舖面步道等與農業使用無關之景觀設施,或在農地上興建工廠、堆置土石、傾倒廢棄物、舖設水泥作停車場等與農業無關之使用,就不符合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課徵田賦的規定,稅務局會按實際未作農業使用的面積比例自次年起改課地價稅。
民眾如有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
雲端視訊現勘,省時又便利!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提供更優質便捷的稅務服務,民眾申請地方稅各稅目課稅明細表、繳納證明書等稅務文件,以及房屋稅、地價稅、娛樂稅及使用牌照稅等相關簡易現勘案件,均可透過雲端視訊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稅務局說明,為提升行政效率,推出地方稅雲端視訊現勘服務,民眾提出申請後,可與承辦人員約定時間,不須額外下載App,透過稅務局網站(https://www.changtax.gov.tw),點選首頁快速服務項目中的「雲端視訊」,即可進行視訊現勘服務,有效節約徵納雙方的時間,達到稅務服務零距離的目標。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列印此頁 |
|
回頂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