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3/11/29)

印花稅額不足1元無須貼花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詢問移轉土地所書立的契約書,應納印花稅如稅額尾數不足1元部分要不要貼花?
稅務局說明,印花稅以計至元為止,不論實貼稅票或採稅額繳款書方式繳納者,應納印花稅之憑證,經計算後應納稅額尾數不足1元的部分,無須四捨五入。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稅務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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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取得房屋不須申報契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詢問因繼承或遺贈取得的房屋,遺產稅已完成申報,是否要再報繳契稅?
稅務局說明,因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之房屋應申報繳納契稅,繼承或遺贈取得之房屋非屬前述6種方式,故非屬契稅課稅範圍。
稅務局提醒民眾,所繼承房屋如為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應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如為已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應向地政機關辦理更名。
如有疑問,請撥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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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設立育嬰室可申請按較低稅率課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營利事業供營業使用之房屋,應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但營利事業為營造友善職場環境,於內部設置育嬰室、哺乳室及集乳貯存室等使用之房屋,以滿足員工育兒需求並使其能兼顧工作,可依其房屋使用之現況,向當地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房屋稅,以減輕房屋稅負擔。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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