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3/08/16)「電子稅單揪團GO」送好禮愛地球,呼朋引伴一起來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為推廣綠能環保愛地球,將稅單寄送及繳稅以電子方式辦理,全程智慧數位無紙化。為鼓勵民眾申辦,推出「電子稅單揪團GO」、「申辦電子稅單實體及線上教育訓練」、「跨機關合作推廣電子稅單」等一系列推廣活動,活動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歡迎民眾踴躍參加。
稅務局說明,納稅義務人於活動期間申辦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開徵之繳款書,即可參加「電子稅單揪團GO」活動,內容豐富多樣化,有呼朋引伴、組隊奪冠、好運降臨等3大網路活動,申辦即可得50元電子購物金,並有機會參與抽獎,獎品豐富包含Apple HomePod mini、福利即享券、電子商品禮券等多項好禮。
民眾加入電子稅單行列,不僅獲得好禮,最大的好處是不用擔心稅單遺失或因漏繳而受罰,以電子郵件接收繳款書,直接點選上面的QR-Code可連結至繳稅網站繳納,全程快速無紙化,且申請成功後每年適用,無須逐年申請,省時便利又環保。
活動詳情請至稅務局官網(https://www.changtax.gov.tw)或臉書粉絲專頁查詢。民眾如有疑問,可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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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新制於112年8月15日施行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新制已於111年6月22日經總統公布,將自今(112)年8月15日施行,新制將原本全國22所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改由臺北、臺中及高雄3所高等行政法院內增設「地方行政訴訟庭」。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新制施行與稅務相關重點是調整簡易訴訟程序之訴訟標的金額,自原本40萬元以下提高為50萬元以下,通常訴訟程序事件之訴訟標的金額則在150萬元以下,改以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其上訴抗告事件,則由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審理。
民眾若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如有稅捐爭議、申訴或陳情、尋求救濟,亦可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諮詢或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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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各項特別稅率、減免用地之申請期限至9月22日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若供自用住宅、工業用地、騎樓、道路、寺廟、教堂使用等,且符合特別稅率或減免規定者,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價稅11月1日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若於9月22日前申請,今年的地價稅即可按特別稅率課徵或適用減免規定;逾期申請者,將從明年才開始適用。至於曾已申請核准而用途未變更或減免原因、事實未消滅者,無需再提出申請。
稅務局呼籲納稅人,為保障自身權益,符合上述條件者,請儘速提出申請,以免喪失自身權益,如有疑問或不清楚的事項,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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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以每年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民眾詢問,今年7月買了1筆土地,可否只繳納7月至12月共6個月之地價稅?
稅務局說明,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為每年8月31日,以當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記載之土地所有權人,為當年度的納稅義務人,於11月份開徵的時候,負責繳納該筆土地整年的地價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買賣雙方在契約書中約定地價稅由誰繳納,或按持有期間比例分攤,屬於當事人之間的私權行為,不能因此變更地價稅納稅義務人。稅務局提醒買賣雙方,要注意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之稅捐歸屬,以避免發生爭議。
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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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欠稅車主注意了,貼心提醒省荷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2年使用牌照稅4月開徵至今,仍有民眾尚未繳納,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欠稅車輛行駛被查獲會處以罰鍰,為維護民眾權益,近日對欠繳使用牌照稅之車主發送簡訊,貼心提醒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稅務局說明,使用牌照稅欠稅之車輛行駛公共道路或停放路邊被查獲就須處罰,且按查獲次數連續處罰,每次處以應納稅額0.3倍罰鍰,當年度累計裁處最高達0.9倍,呼籲未繳納使用牌照稅之車主儘速繳納,才可以安心開車,避免受罰。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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