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3/08/03)

自益信託土地出售時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自益信託土地供自用且符合信託目的者,於出售時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信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其土地所有權依法應移轉與受託人,由受託人依照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其與自用住宅用地應以土地所有權人所有並確供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自己居住使用之規定及立法意旨不符,應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規定之適用。惟如委託人與受益人同屬一人(自益信託),且該地上房屋仍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作住宅使用並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與該土地信託目的不相違背者,該委託人視同土地所有權人,於受託人出售土地時,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稅務局或所屬分局洽詢,或利用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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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工廠登記之廠房不適用房屋稅減半徵收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接獲民眾詢問房屋已經申請特定工廠登記,房屋稅可否減半徵收?
稅務局說明,合法登記之工廠供作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房屋稅可申請按營業用稅率減半(1.5%)徵收房屋稅,但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之無使用執照違章房屋,雖依規定申請取得工廠登記,惟土地仍屬違規使用,與合法登記工廠不同,仍無法適用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房屋稅之適用。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所謂「合法登記之工廠」是指廠房須為合法房屋,並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申請登記許可之工廠,而且尚須符合供工廠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等要件,才能適用減半課徵房屋稅之優惠。而依「特定工廠登記辦法」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於有效期間內,雖不受土地使用及建築法規之相關處罰,但仍須取得土地及建物合法使用之證明,才可申請登記為合法工廠,如僅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係處於受政府納管並輔導成為合法工廠之階段,與房屋稅條例所稱合法登記之工廠有別,無法適用減半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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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社團自有房屋可免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不以營利為目的,並經政府核准之公益社團,本身所有且作為辦公使用的房屋可申請免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以促進公眾利益為目的之社團,自有供辦公使用的房屋,包括與該社團辦公有關的會議室、圖書室、講習室、禮堂、檔案室、貯藏室、廚房、員工食堂、浴室、廁所等均可免徵房屋稅。但如果是同業、同鄉、同學或宗親社團,即僅以特定人員為主要受益對象者,例如:宗親會、同業公會、職工福利委員會等,則不能免徵房屋稅。
稅務局提醒您,符合條件的公益社團,請檢具經主管機關核准的證明文件,於減免原因或事實發生日起30日申報辦理減免事宜。民眾如有疑問,請撥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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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鄰二棟房屋打通合併使用 可認定為一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李先生詢問相鄰兩棟房屋打通合併使用,但只設戶籍在其中一戶,請問兩屋所坐落的基地均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說明,土地上房屋若無人設戶籍,則無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但如果相鄰的兩屋已打通合併使用,且其所有權人為同一人或夫、妻個別所有,雖僅其中一戶辦竣戶籍登記,同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其他相關要件,例如無出租或營業使用等,則這兩棟打通的房屋可認定為「一處」,並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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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違規使用日後移轉將被課徵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買賣或受贈取得農地,取得時是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2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則於持有土地期間內,如經有關機關查獲未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規定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者在規定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經查獲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時,將來再移轉時即使已取得公所核發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仍須課徵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上述農地經查獲違規使用者,請務必於裁處書或通知違規處分函所令限期內恢復農業使用,並保留已於限期內恢復農業使用之證明文件(例如:主管機關查復已恢復農業使用之文書或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且注意不要再次違規使用,否則再移轉時將增加土地增值稅之負擔。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稅務局或所屬分局洽詢,或利用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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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適用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適用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並應於地價稅11月1日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核准後當年度就能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前已申請核准而土地所有權人及用途未變更者,則不必再申請。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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