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3/07/06)「交換」土地可適用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交換」視同「買賣」,因此土地稅法所稱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包含交換之土地在內,若交換的土地面積未超過都市土地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7公畝,且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並在交換的前一年,未曾供營業或出租使用,即可申請依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稅務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或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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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可申請分期繳納 安心度難關
財政部為協助受疫情影響之納稅義務人,前已訂定因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施行至112年6月30日止,已屆期停止受理。為舒緩民眾繳稅壓力及避免欠稅受罰,彰化縣政府111年6月另訂有「彰化縣納稅義務人申請分期繳納地方稅辦法」,民眾有財務困難情形,仍可申請加計利息分2至36期繳納彰化縣地方稅,協助民眾度過難關。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說明,民眾有領取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急難救助、因減班休息、營利事業營業收入減少30%以上,或其他因素致發生財務困難等情形,都可在納稅期限內申請分期繳稅,適用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6種稅目,以1個月為一期,最多可分36期(3年),並依各年度1月1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另外民眾若符合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或為經濟弱勢者,則可於規定納稅期間內申請「免加計利息」延、分期繳納稅捐。
稅務局提醒民眾,核准分期後,務必要記得按期準時繳稅,逾期將會發單通知限期10天內繳清剩餘的稅款。
民眾可多利用網路申請 (網址:https://e-services.changtax.gov.tw/),快速又便捷。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如有稅捐爭議、申訴或陳情、尋求救濟,亦可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諮詢或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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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多輛車的車主 7/1起可申請歸戶服務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簡政便民及提倡節能減碳,自7月1日起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或長期約定轉帳繳納通知,每張繳款書可一次列載5輛車輛,民眾開徵前2個月提出申請,當年即可適用,以後不必再申請。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現行使用牌照稅採1車輛1張繳款書(或轉帳繳納通知),申請歸戶後,可將擁有同一縣市內5輛車歸戶為一張繳款書。現行車主如名下有5輛車,每年須拿5張稅單去繳納,申請歸戶後,只須拿1張繳款書就可完成繳納,方便又環保。
稅務局提醒民眾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https://net.tax.gov.tw)線上申請歸戶,或填寫申請書向車籍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並勾選以紙本郵寄或電子郵件傳送歸戶資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線上方式辦理,並勾選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歸戶資料,省時又便利,全程無紙化。
民眾若有使用牌照稅疑問,請撥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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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網路拍賣房屋會不會增加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詢問,從事網路拍賣行業,如果以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處所,該房屋原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會改按營業用稅率課徵嗎?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如果網拍行業實際營業活動均於網站平台完成,且房屋必須以供住家使用為前提,則該房屋仍可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若有部分空間堆放貨物或供辦公室使用等情形,則該部分面積不屬於住家用課徵範圍,應與實體店面一樣,依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營業用及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且依稅法規定,營業用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該樓層全部面積之六分之一。
如有疑問,請撥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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