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3/05/15)

符合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請於5月份向公所提出申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符合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土地,請於5月1日至5月31日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公所受理後將會同有關機關勘查認定,經核准後送稅捐單位核課田賦(目前停止徵收),不用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所謂「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指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或保護區、公共設施未完竣區、依法限制建築區、依法不能建築區或公共設施保留地等都市土地,及編定為農業用地以外合於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作農業用地使用之其他非都市用地,且實際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使用之土地。
稅務局提醒民眾,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因買賣、繼承、贈與等原因導致土地所有權人變更,會自辦竣移轉登記日之次年起改課地價稅,若土地持續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新的所有權人仍須重新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能課徵田賦,請記得於5月份提出申請,若錯過申請期限,就要再等1年。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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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房屋稅已開徵 繳納有困難民眾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今(112)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民眾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低收入戶、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可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相關規定,申請「免加計利息」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若不符上述條件,但因財務困難無力一次繳清稅款,仍可在納稅期限內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紓緩繳稅壓力。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稅捐稽徵法原只同意民眾因天災等不可抗力事由或是低收入戶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但為了協助繳稅有困難的民眾,去(111)年彰化縣政府率先全國訂定加計利息分期繳納地方稅規定,民眾如有領取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急難救助、因減班休息、營利事業營業收入減少30%以上,或其他因素致發生財務困難,都可在納稅期限內提出申請,以1個月為一期,最多可分36期(3年),並依各年度1月1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
稅務局提醒民眾,稅款經核准延期或分期後,務必要記得準時繳納,否則將會發單通知限期10天內繳清剩餘的稅款。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如有稅捐爭議、申訴或陳情、尋求救濟,亦可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諮詢或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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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出租房東送愛心 稅務優惠作伙來相挺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鼓勵屋主將閒置房屋出租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進而成為公益出租人,對於彰化縣政府已核准之公益出租人,主動以優惠稅率課徵房屋稅及地價稅,免由納稅義務人提出申請,讓屋主用愛心做好事,也能輕鬆省稅,達到雙贏。
公益出租人係指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予領有政府租金補貼之承租人,且租屋供住家使用者,於政府核准之租賃期間,可享受房屋稅比照自住住家用稅率1.2%及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等雙重租稅優惠。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不論自然人或法人符合規定者,均可成為公益出租人,惟房東與房客簽訂租約時,租約上之出租人須與房屋所有權人一致,才可以享有租稅優惠,稅務局也會主動辦理,一起挺公益出租。另內政部營建署已上架公益出租人查詢網,民眾可上網搜尋「公益出租人查詢網」或逕自輸入網址(https://nprent.cpami.gov.tw/nprent),查詢自身是否符合公益出租人資格。
舉例說明,甲君在彰化縣內的房屋,原本作一般出租使用,房屋稅及地價稅按1.5%及10‰之稅率計算,假如分別要繳納6,000元及2,500元稅額,如果符合住宅法第16條規定之公益出租使用,房屋稅及地價稅就可按自住用1.2%及2‰之稅率計算,僅需繳納4,800元及500元,共可節省稅額達3,200元。
稅務局提醒您,原符合公益出租人適用房屋稅及地價稅優惠稅率者,如已不符合公益出租資格,將恢復按一般出租之稅率課徵,所以房屋已無出租並供自住使用者,請記得儘早向稅務局提出申請適用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及地價稅,以維護自身權益。
民眾如對房屋稅及地價稅優惠之相關規定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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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端發票友購會」活動開跑 好禮獎不完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爲推廣統一發票兌獎APP並落實發票從開立至領獎無紙化,辦理「雲端發票友購會」租稅宣導活動,期間為112年5月15日至12月15日止,歡迎民眾踴躍參加。
稅務局說明,只要下載財政部「統一發票兌奬APP」且綁定手機條碼,並於活動專屬網站完成以下挑戰關卡:(一)設定載具歸戶(二)設定社福團體愛心捐贈碼(三)設定領獎帳戶,即可取得點數兌換精美禮品。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為鼓勵民眾發揮愛心做公益,活動期間,於專屬網站完成全部挑戰關卡且捐贈雲端發票滿15張達3期者(每1個月為1期),可再參加年度抽獎,本活動所捐贈之雲端發票均以本縣公益慈善社福團體為對象,歡迎大家一起共襄盛舉,詳情請至稅務局官網活動訊息(https://changtax.gov.tw)查詢。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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