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3/02/22)

繼承未辦保存登記房屋,應向地方稅捐機關辦理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接獲民眾詢問,繼承未辦保存登記房屋即沒有所有權狀之建物,也要向稅捐機關申辦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嗎?
稅務局說明,未辦保存登記房屋,於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繼承後,須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為繼承人。已辦理保存登記房屋則要再向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人繼承移轉登記。
稅務局提醒民眾,辦理未辦保存登記房屋,繼承變更納稅義務人名義時,需檢附繼承系統表、遺產分割繼承協議書、遺產稅繳(免)稅證明書、法院核准拋棄繼承權證明書及相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如有疑問,請撥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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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於房屋拆除改建期間,可繼續適用原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人王小姐詢問自己的土地原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因地上建物老舊將拆除重建,重建期間可否繼續適用優惠稅率?
稅務局說明,原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其地上房屋拆除改建,新建房屋尚在施工期間未領有使用執照前,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即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的規定,仍能准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新建房屋領到使用執照後,該屋坐落土地需重新申請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如房屋實際使用情形有變更者,應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占土地面積比例,分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及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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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架設太陽能板參與綠能發電 有條件免課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兼顧環境及經濟之永續發展,政府積極推動綠能發電政策,近期有民眾詢問,若在屋頂上架設太陽能光電板發電,房屋稅是否會因此增加?
稅務局說明,太陽能光電板屬於機器設備,為吸收太陽光線並轉化為電能之設備,有別於一般棚架,自111年7月1日起以支柱直接支撐太陽光電板,未在其上方或下方以建材鋪設頂蓋,且未設有門窗、牆壁及其他裝備之之太陽光電設施,非屬房屋稅課徵範圍,民眾若架設符合上述類型的太陽能板,並不會增加房屋稅的負擔。
民眾如有疑義,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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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自3月起全面清查重購退稅土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自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將全面清查列管之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案件,加強查核該類案件在列管期間有無移轉或改變用途情形,如經查獲,將追繳原退還之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所有自用住宅用地並於2年內另行購買使用性質相同的土地,可就新購土地的地價高於「原出售土地之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之數額,申請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數額的土地增值稅。經核准的案件,稅捐機關將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列管5年並每年辦理清查。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經核准重購退稅的土地,如在列管5年期間將土地移轉給他人、戶籍遷出或改作其他用途(如出租、營業),均會被追繳原核退之土地增值稅。以往最常見的類型是因為戶籍遷出,導致不符合稅法規定,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在重購退稅5年列管期間內,至少要有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任何1人在重購的房地內設立戶籍,千萬不要因一時疏忽,而影響自身租稅權益。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稅務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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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房屋仍應主動申報設立房屋稅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最近接獲民眾詢問,於自家房屋旁興建自用車庫,是否需要申報房屋稅設籍課稅?
稅務局說明,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違章房屋雖未取得合法使用執照,仍應於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主管機關申報設立房屋稅籍,如因未申報而有漏稅情形者,除應補繳房屋稅款外,並按所漏稅額處2倍以下罰鍰。
民眾如有任何稅務上的疑問,請洽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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