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3/02/08)

本人配偶與未成年受扶養親屬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以1處為限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1處為限,而「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的認定,是以審核基準日9月22日(地價稅開徵40日前)是否已成年為準。
舉例來說,蔣小姐原本在彰化市擁有1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於112年初購買了彰化市另1處的不動產,為申請第2處優惠稅率,將自己女兒的戶籍遷移至該址,蔣小姐的女兒出生日為94年5月3日,因於當年度審核基準日9月22日當天已成年,蔣小姐112年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彰化市2處皆可適用。
稅務局提醒民眾,民法成年年齡自112年1月1日起下修為18歲,也就是說之後子女只須年滿18歲即為成年人,可以提早適用相關稅務優惠規定。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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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棟大樓車位互換申報繳納契稅規定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同一棟大樓內以共同使用部分型態登記的停車位,已辦理編號登記者,如住戶因需要互為調換分管使用位置時,只要調換後各自車位持分不變,可免申報契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契稅條例規定,房屋因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調換車位取得所有權依規定應報繳契稅,但若是屬於同一棟大樓車位建號相同,且調換後停車位持分無增減之情形,可視為停車位編號變更,非屬建物所有權移轉行為,可免申報繳納契稅。但車位互為調換後,房屋所有權人持分有增減時,仍需就持分增減部分,申報繳納6%的買賣或贈與契稅。
如有疑問,請洽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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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稅籍清查作業已開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2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已開始,查核對象包含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各項減免稅地之土地,經查核不符優惠稅率、減免規定或農地未作農用者,將恢復課徵或改課地價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因其他因素而將戶籍遷出,或變更土地使用用途,以致原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之原因、事實消滅時,應主動向土地所在稽徵機關申報,以免被查獲補稅及處以罰鍰。
稅務局查獲應改課地價稅之土地,會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如對改課結果有疑問,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洽詢:0800-47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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