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彰化縣政府轉知內政部函有關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本文」規定辦理耕地分割,請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11月25日農企字第1110252664號函辦理(詳如附件)(2022/12/15)

有關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本文」規定辦理耕地分割,是否應審認分割後有無造成耕地狹小崎嶇或不利農業經營等情形1案,請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11月25日農企字第1110252664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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