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2/09/29)

持分共有房屋可選任由管理人負責繳納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旅外國人近年因受疫情影響致無法返臺,為避免漏繳房屋稅被移送執行之困擾,如名下房屋屬持分共有,可由全體共有人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選任由管理人繳納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12條規定,共有財產,由管理人負納稅義務;未設管理人者,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負納稅義務。因此,未設管理人的持分共有房屋,各持分共有人都會收到各自持分部分之房屋稅繳款書,若欲由管理人負責繳納者,須經全體共有人向房屋所在地稅捐機關提出申請。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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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社團自有供辦公使用之房屋,可免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經政府核准不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益社團自有供辦公使用之房屋,可以申請免徵房屋稅。但以同業、同鄉、同學或宗親社團為受益對象者,除依工會法組成之工會經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報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免徵外,不在此限。
該局進一步說明,非營利公益社團所有房屋如符合上述免稅要件規定,應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檢附公益社團登記證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免徵房屋稅,逾期申報者,自申報日當月份起減免。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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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不成,應撤銷契稅申報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買賣時,依規定應於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事後如因故無法履行契約時,也請記得依規定辦理撤銷契稅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已辦建物所有權登記之房屋移轉,在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前,或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房屋,如經查明未實質移轉產權前,雙方合意解除買賣契約,買賣雙方記得共同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撤銷契稅申報並退還已繳納之契稅。
如有疑問,請洽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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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車子「稅」了嗎?小心荷包變瘦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者,除須繳清欠稅外,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之罰鍰,免再加徵滯納金。
該局舉例說明:李先生有一車輛,每年應於4月30日前繳納使用牌照稅額1萬1,230元,但111年未於期限內繳納,於滯納期滿後同年9月15日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依財政部最新函釋規定,除應繳納111年使用牌照稅外,應按日計徵至違規日期間未徵起應納稅額處0.3倍罰鍰,即應處以111年1月1日至同年9月15日未徵起應納稅額7,937元之0.3倍計2,381元之罰鍰,因此,李先生111年應繳納使用牌照稅1萬1,230元及處罰鍰2,381元。
該局進一步說明,每次查獲按未徵起應納稅額處0.3倍,最高累計裁處可達0.9倍,請車主行駛公共道路,一定要記得繳稅 ,若您的愛車尚未繳納牌照稅,請儘速向稽徵機關或監理機關補徵稅單,以免違規受罰。
民眾若有牌照稅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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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不成,應撤銷契稅申報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買賣時,依規定應於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事後如因故無法履行契約時,也請記得依規定辦理撤銷契稅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已辦建物所有權登記之房屋移轉,在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前,或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房屋,如經查明未實質移轉產權前,雙方合意解除買賣契約,買賣雙方記得共同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撤銷契稅申報並退還已繳納之契稅。
如有疑問,請洽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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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社團自有供辦公使用之房屋,可免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經政府核准不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益社團自有供辦公使用之房屋,可以申請免徵房屋稅。但以同業、同鄉、同學或宗親社團為受益對象者,除依工會法組成之工會經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報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免徵外,不在此限。
該局進一步說明,非營利公益社團所有房屋如符合上述免稅要件規定,應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檢附公益社團登記證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免徵房屋稅,逾期申報者,自申報日當月份起減免。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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