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2/09/21)拍賣之土地經核課土地增值稅後申請適用減免致有應退稅款時交由法院重分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法院拍賣債務人之土地價款,已扣繳土地增值稅,嗣後如就該拍賣土地申請適用減免、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及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等,致有應退稅款時,該退稅款係屬拍賣所得價金之一部,該局會交由執行法院重行分配給債權人,如重行分配後尚有剩餘款時,才會分配予債務人。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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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契稅申報書附聯 享有房地優惠稅率一次搞定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新購房屋如為自住使用,在申報契稅時,可同時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房屋、土地分別申請按自住住家用及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房屋稅及地價稅,無須再另行填寫申請書,省時又便利。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供自住使用係指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房屋無出租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營業。為維護自身權益,請於購買房屋申報契稅時,記得善用契稅申報書附聯,避免未申請而多繳稅,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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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繳納房屋稅,取得繳納證明方式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常有民眾來電詢問,今年自己是至繳稅服務網站以信用卡繳納房屋稅,為何没有收到繳納證明?
該局說明,因應節能減碳政策,今年起已無主動寄發紙本繳納證明,民眾若因個人需要,除可至各地稅捐稽徵機關全功能櫃檯申請外,還可以線上提出申請,省時又便利。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只需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登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點入線上服務-電子稅務文件,線上申請核發房屋稅繳納證明,等收到電子郵件領件通知後,即可直接連線到該網站下載電子稅務文件電子檔及簽章檔,或自行列印紙本證明。
民眾如仍有疑問,請洽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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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稅網站設有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移轉專區,便利民眾查詢申辦相關資訊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司法院108年7月5日釋字第779號解釋,非都市土地經編定為交通用地,且依法核定為公共設施使用之移轉,不予免徵土地增值稅,與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不符,經財政部檢討修正,並於110年6月23日公布新增土地稅法第39條第3項,非都市供公共設施使用土地被徵收前之移轉免徵土地增值稅規定。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果持有現況供公共通行的非都市土地,且其謄本所載使用地類別屬交通用地,在申報土地移轉時,檢附需用土地人核發之「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證明書」,即可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網站設有「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移轉免稅專區」,提供法令規定、申請書表與需用土地人及聯絡窗口(道路主管機關)等資訊,民眾如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或對需用土地人有疑義不明,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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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案樣品屋或接待中心 應申報設籍繳納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建設公司為銷售房屋而搭建樣品屋或接待中心,均屬房屋稅課稅範圍,在未拆除前均應依法設立房屋稅籍課稅。
該局說明,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上之各種房屋及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建商為銷售房屋而搭建定著於土地上之樣品屋或接待中心,應於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主動向地方稅務局申報設立房屋稅籍,日後拆除也應儘速申報註銷房屋稅籍,才能停止課徵房屋稅。
疫情期間,民眾如需申報設立或註銷房屋稅籍,可透過該局「防疫安心e稅專區」(https://www.changtax.gov.tw/ThemeService/Etax.htm)進行線上服務,不出門就能完成地方稅申辦,歡迎多加利用。
民眾如有疑義,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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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稅網站設有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移轉專區,便利民眾查詢申辦相關資訊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司法院108年7月5日釋字第779號解釋,非都市土地經編定為交通用地,且依法核定為公共設施使用之移轉,不予免徵土地增值稅,與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不符,經財政部檢討修正,並於110年6月23日公布新增土地稅法第39條第3項,非都市供公共設施使用土地被徵收前之移轉免徵土地增值稅規定。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果持有現況供公共通行的非都市土地,且其謄本所載使用地類別屬交通用地,在申報土地移轉時,檢附需用土地人核發之「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證明書」,即可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網站設有「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移轉免稅專區」,提供法令規定、申請書表與需用土地人及聯絡窗口(道路主管機關)等資訊,民眾如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或對需用土地人有疑義不明,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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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災房屋記得申請房屋稅減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地震頻繁,呼籲民眾多加注意自身安全,若因天災造成房屋毀損,可向房屋所在地之稽徵機關提出房屋稅減免申請,以減輕稅負。
該局進一步說明,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達3成以上不及5成之房屋,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達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免徵房屋稅。如因災害造成財產上損失,請在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記得向房屋所在地之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別讓權益睡著了!
民眾如仍有疑問,請洽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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