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2/09/07)自住房屋得申請按住家用自住稅率1.2%課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住家用稅率分為自住與非自住,「自住」稅率為1.2%,「非自住」稅率為1.5%。
該局進一步說明,適用「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有3個條件:一、無出租使用、二、供本人與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三、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者。民眾取得房屋若符合上述條件,請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改按住家用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以維護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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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記得向所屬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辦理房屋繼承案件時,如為已辦登記的房屋,應至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如係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則應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變更納稅義務人名義,以免日後發現房屋稅籍資料所載納稅義務人仍為被繼承人,造成困擾。
該局提醒民眾,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地政機關並無相關建物登記資料,因此繼承人應檢附遺產稅繳(免)稅證明書、繼承系統表、遺產分割繼承協議書、各繼承人印鑑證明書或雙證件(身分證或護照、居留證及健保卡或駕照等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
民眾若有相關疑義,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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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屋增編另一稅籍仍屬共有者免報繳契稅
擁有兩個獨立出入口之共有房屋,共有人向稅捐稽徵單位申請新增房屋稅籍,是否需報繳契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其中分割契稅,應由分割人估價立契,申報納稅,惟原屬共有房屋申請將房屋增編另一稅籍編號,其房屋仍屬原共有人持分所有,非屬前述規定之分割行為,不需報繳契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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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完成未滿一年之房屋,要適用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是有條件的唷!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防止土地所有權人先在自有土地上興建簡易房舍,於該房地出售時享用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之投機行為;因此土地稅法特別規定建物的評定現值如果未達坐落土地公告現值的百分之十,則不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但該建物如已建築完成滿一年,就沒有這樣的限制。
該局進一步舉例說明,甲君所有A土地公告現值為一千萬元,土地上有一建築完成未滿一年之B屋,甲君出售該房地,若想享受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則B房屋評定現值須達一百萬元以上,否則要等到建築完成滿一年以後才可適用。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或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房屋拆除請即時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註銷房屋稅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按房屋現值依使用情形所適用稅率按月計算稅額,民眾房屋如拆除重建,應儘速向房屋轄屬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經查證屬實後,自申報當月起,在未重建完成期內,停止課稅並註銷房屋稅籍;倘能提供房屋實際拆除完畢日期證明文件(例如:地政機關建物滅失登記資料),則可追溯自拆除完畢當月停止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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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稅To Gather 歡迎來挑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建立學生正確租稅觀念,特別舉辦「建縣300 彰稅To Gather」線上闖關租稅宣導活動,活動期間為111年9月12日至10月11日,歡迎本縣國中小學學生們踴躍參加。
該局說明,為讓學生隨時學習租稅知識,特別運用Gather虛擬數位學習平台,結合租稅元素設計線上租稅展覽廰及闖關遊戲測驗房,供學生隨時學習租稅知識,進行稅務簡介等展覽主題互動,並藉由遊戲呈現方式,為學生帶來新奇好玩的沉浸式體驗,提升租稅學習樂趣及活動參與率。
該局進一步表示,凡參加活動並完成測驗者,即可參加抽獎活動,機會難得,歡迎大家一起來挑戰。活動詳情請至該局官網(https://www.changtax.gov.tw)或臉書粉絲專頁查詢。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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