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2/08/31)

全功能服務櫃台 電子簽名無紙化 省時又便民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推動智慧化、無紙化服務,總分局全功能服務櫃台於今(111)年8月1日起全面導入文件數位無紙化系統,民眾臨櫃申請查調全國財產、房屋稅籍等資料,免填寫紙本申請書,直接透過平板電腦確認申請內容並簽名,即可完成申請,應備證件一併掃描歸檔,全程無紙化,節能減碳又提升行政效率。
該局進一步說明,除查調申請作業無紙化外,更將無紙化服務延伸至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及房屋稅使用情形變更申請案件,民眾臨櫃辦理時,由服務人員透過系統自動帶入稅籍資料產製數位申請單,透過平板電腦確認及簽名,系統後台直接介接公文系統,從申請、收文及分案皆採電子化流程,民眾快速完成申辦,減少辧理時間,個資管理更安全。該局未來將持續優化系統功能,提供更優質便民服務。
民眾若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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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以每年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民眾詢問,今年8月買了1筆土地,可否只繳納8月至12月共5個月之地價稅?
該局說明,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為每年8月31日,以當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記載之土地所有權人,為當年度的納稅義務人,於11月份開徵的時候,負責繳納該筆土地整年的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土地買賣雙方在契約書中約定地價稅由誰繳納,或按持有期間比例分攤,屬於當事人之間的私權行為,不能因此變更地價稅納稅義務人。該局提醒買賣雙方,要注意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之稅捐歸屬,以避免發生爭議。
民眾如有疑義,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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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欠繳使用牌照稅開車上路 小心受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欠繳使用牌照稅車輛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了追繳欠稅款之外,會再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之罰鍰。
該局進一步說明,所稱「使用公共道路」包含動態的「行駛」及靜態的「停放公共道路」,所以欠稅車輛在滯納期滿(逾限繳日期30日)後至所屬年度12月31日,無論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經查獲者,即會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裁處違章罰鍰,每次查獲按未徵起應納稅額處0.3倍裁罰,最高累計裁罰0.9倍。
該局提醒車主,如果尚有欠繳(含111年)使用牌照稅,請儘速至該局或其派駐監理站的稅務櫃台補發繳款書,立即繳納,如在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前已自動補繳欠稅者,則可免予處罰。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如有稅捐爭議、申訴或陳情、尋求救濟,亦可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諮詢或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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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地價稅自住優惠稅率不需每年重新申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所有土地已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且用途未變更者,以後年度免再申請;但經核准後,因出租或營業或戶籍遷出,致不符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者,會自原因或事實發生日之次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提醒民眾,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土地,嗣後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於當年度9月22日前重行提出申請,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次年度才可以適用。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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