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2/08/18)

工業用地移轉後需重新申請地價稅優惠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原經核准按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因買賣、贈與等原因移轉後,如仍符合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並取得工廠登記核准,無論是自用或出租,新所有權人應於當年度地價稅11月1日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重新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可適用工業用地優惠稅率課徵;逾期提出申請,只能從次年開始適用。
該局呼籲民眾,如符合上述優惠稅率條件者,請儘速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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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執行欠稅申請分期,應按時繳納,以免財產遭強制執行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已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申請分期繳納之欠稅,納稅義務人應按時繳款,若因故無法如期繳納,須儘速與該分署聯繫,否則執行分署得依規定廢止准許分期之命令,並逕予強制執行納稅義務人名下財產。
該局特別提醒,為避免財產被強制執行,請確實按核准分期之期限繳納欠稅,切勿輕忽。如對欠稅執行仍有疑問,可洽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或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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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影響無法返國遭遷出戶籍致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得重新申請優惠稅率,並退還溢繳差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財政部近期針對設籍人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者重新做出解釋,出境逾2年致戶籍於109年或110年遭遷出者,得申請續按2‰課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財政部重新解釋的規定僅適用因疫情無法歸國,戶籍於109年或110年遭遷出,且無其他符合條件者設籍的民眾;也就是110年或111年地價稅優惠稅率因上述原因被取消者,只需於112年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並檢附因疫情影響無法返國的切結書,即可准予恢復按2‰稅率課徵地價稅,且得以退還已按一般用地稅率完納之地價稅差額。
該局指出,111年遭遷出戶籍的民眾,當年度地價稅仍可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而112年則應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因此民眾若欲持續適用2‰稅率,應於112年9月22日前依規定重新申請,且經稽徵機關核准後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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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贈與契稅後登記前,贈與人或受贈人其中一方死亡應如何撤銷契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受贈人與贈與人訂立房屋贈與移轉契約書,於報繳契稅後,在未向地政機關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前贈與人死亡,受贈人如有意免除該房屋之贈與,則受贈人可單獨撤銷契稅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房屋受贈人死亡,贈與之另一方即受贈人的繼承人仍可請求贈與該房屋並辦理移轉登記,故贈與人不得單獨撤銷贈與契稅,仍應由贈與人與受贈人之繼承人雙方合意共同申請撤銷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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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核定稅捐不服 可線上申請復查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稅捐不服,可在繳納期間屆滿次日起30日內,透過網路線上申請復查。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稅捐不服,應於規定期限內申請復查,申請方式除書面申請外,也可透過該局網站「行政救濟專區」項下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申請人應檢附稅單或罰鍰處分書等與復查相關文件,以附加檔案上傳,於線上申請後3日內檢具申請人簽名或蓋章之復查申請書,並註明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郵寄至該局完成申請手續。
民眾若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如有稅捐爭議、申訴或陳情、尋求救濟,亦可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諮詢或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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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定轉帳容易辦 繳稅輕鬆沒煩惱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因未按時繳稅而需多繳納滯納金。若是辦理以委託轉帳方式繳稅,既節省時間,又能避免因逾期繳納稅款而被加徵滯納金的困擾。
該局進一步說明,委託轉帳繳稅是納稅義務人利用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等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的帳戶,透過自動轉帳方式繳納每年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
該局特別提醒有意願約定轉帳繳稅的納稅義務人可上該局網站首頁,點選線上申辦/其他申辦/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申請,再填入相關欄位資料即可,但須特別留意要在開徵前2個月辦妥手續,當期開徵的稅款才可以如期扣款。另外該局也會於扣款前通知民眾預留存款,以免產生金額不足無法扣款的情況。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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