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2/07/21)

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以一處為限,但如有成年直系親屬設籍,則不受一處限制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日前民眾來電詢問,新購房屋並遷入自己的戶籍,但原本已有1戶房屋申請自用住宅用地,新購房屋可否再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該局進一步表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和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但除土地所有權人、其配偶或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外,如另有土地及其上房屋由已成年之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在都市土地面積30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面積700平方公尺之範圍內,仍可享受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不受一處之限制。
該局提醒民眾,所有土地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條件而欲申請者,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方可自當年起適用,如逾期申請,則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民眾如尚有疑義,可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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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使用牌照稅已開始欠稅催繳,未稅行駛將補稅處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該局於7月19日辦理使用牌照稅欠稅案件催繳送達作業,繳款書將以雙掛號寄送至納稅義務人戶籍地,繳納期限為111年8月1日至8月31日止,請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於期限內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在疫情期間,可多利用網路繳稅服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該網站,免出門輕鬆完成繳稅。另亦可掃描繳款書上三段式條碼行動繳稅服務,透過開辦行動支付服務業者之APP,選擇綁定信用卡或金融卡,即可使用手機快速完成繳稅。
該局呼籲,未繳納使用牌照稅之車主請儘速繳納,以免未稅行駛公共道路或停放路邊遭查獲處罰,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時,會按查獲次數連續處罰,每次處以應納稅額0.3倍罰鍰,各年度累計裁處以0.9倍為限;若車輛不再使用,應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或停駛等手續,使用牌照稅將按日計徵至報廢或停駛前一日,為維護自身權益,請勿未稅行駛。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繳款書上聯絡電話向承辦人查詢,或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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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稅單e速遞」節能減碳還可參加抽獎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配合政府節能減碳暨推動電子化政策,該局舉辦「電子稅單e速遞」活動,鼓勵民眾利用電子方式傳送稅單、轉帳通知或繳納證明,即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前完成申請,就有機會抽中超商禮物卡,歡迎民眾踴躍參加。
該局進一步說明,凡於活動期間內新申辦彰化縣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利用電子方式傳送稅單、轉帳通知或繳納證明者,即取得抽獎資格,獎項包括頭獎10名超商禮物卡1,000元、普獎100名超商禮物卡200元。
該局提醒,民眾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繳納證明,申請成功後每年適用,無須逐年申請。此外,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繳納證明,應於各稅開徵前2個月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期開始適用。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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