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2/05/25)

自用住宅用地若無人設立戶籍將恢復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原先核准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若符合規定的設籍人因故將戶籍遷出或死亡,且未及時遷入其他符合條件之親屬,該土地將自戶籍遷出之次年起,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營業之住宅用地。如果土地未符合上述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就會被取消優惠稅率恢復成一般用地稅率。因此,請務必記得將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至少1人遷入原戶籍內,並於9月22日前向稅捐稽徵機關重新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能繼續適用優惠稅率。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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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房屋供自住者,申報契稅請記得填寫附聯,可節省稅金喔!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因買賣、贈與等原因取得房屋,於申報契稅時取得房屋如為自住使用,請記得一併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無須另行填寫申請書,即完成房屋稅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及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之申請。
該局進一步說明,住家用房屋稅率分為自住用稅率(1.2%)及非自住用稅率(1.5%),自住房屋係指個人所有供住家使用、無出租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全國合計3戶以內才適用。而申請地價稅適用優惠稅率尚須於當年9月22日前辦竣戶籍登記,經稅捐機關審理有關文件核准後,即可准自當年起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歡迎民眾多加利用「契稅申報書附聯」,以節省稅金喔!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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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屋抵繳遺產稅 不須申報契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以房屋抵繳遺產稅,不屬於契稅課徵範圍,房屋無須申報繳納契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故以房屋抵繳遺產稅,於抵繳房屋變更登記為國有財產時,因非屬上述6種取得不動產方式,不必申報繳納契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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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購房產記得申辦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新購房地產,如果要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核課地價稅,記得向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該局進一步說明,所謂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住宅用地,且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以一處為限。
該局提醒新土地所有權人在辦竣土地移轉登記後,如有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者,應在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當年度就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2‰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者,只能從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該局籲請民眾及時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以節省稅負。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洽詢:0800-47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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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將屆 稅務局籲請民眾洽公不送禮、不邀宴
端午節將至,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向納稅人祝賀佳節愉快,並籲請納稅人赴該局洽辦公務時,依相關行政作業程序申辦即可,不須送禮給公務員或請託關說,共同建立「不送禮、不邀宴、不請託關說」之優良稅務風氣,該局設有彰化郵政第179號廉政信箱及0800-471146廉政服務電話,納稅人如發現公務員涉及不法情事,請勇於透過前揭管道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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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逃漏稅領取檢舉獎金規定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鼓勵民眾檢舉不法之逃漏稅行為,對於檢舉事證明確,且稅捐機關依該事證查核有逃漏稅而予以補稅處罰,並經被檢舉人繳清罰鍰後,依稅捐稽徵法第49條之1規定,應以每案罰鍰金額提撥20%發放奬金給舉發人,並以480萬元為限。但如果舉發人為稅務人員、執行稅賦查核人員之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親屬,抑或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發現而為舉發、經前述三種身分人員告知或提供資料而舉發,及有參與逃漏稅捐或其他違反稅法規定之行為等,就不會發放奬金給舉發人。
該局特別提醒,檢舉逃漏稅時應填具真實、完整資料(如:姓名、身分證字號或地址...等),若為匿名或未填具真實姓名或經查明身分不實者,亦不予核發獎金,事關舉發人權益,務請留意相關規定。
民眾若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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