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影響,財政部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展延原申報繳納期間在111年5月1日至同年5月31日之稅捐申報繳納期限(詳如附件)。(2022/05/04)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影響,財政部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展延原申報繳納期間在111年5月1日至同年5月31日之稅捐申報繳納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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