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2/04/19)

房屋交換雙方應申報契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契稅條例第6條規定,房屋交換應課交換契稅,由交換人估價立契,各就承受部分申報納稅。交換有給付差額價款者,其差額價款,應依買賣契稅稅率課徵。
該局進一步說明,兩棟房屋互相交換,如等值交換,雙方按契價的2%課徵交換契稅,如不等值交換,除等值部分課徵2%契稅外,差價部分視有無給付價款以買賣或贈與契稅稅率6%核課。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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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稅單真便利 確保稅單不漏接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每年4月使用牌照稅、5月房屋稅及11月地價稅開徵時,常有民眾反映在外地工作無法收到稅單,為便利民眾,可向該局申請改按電子信箱接收稅單,即可避免收不到紙本稅單的困擾。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可至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網站首頁,點選線上申辦/全部/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繳納證明,再輸入相關欄位資料即可,但須特別留意要在開徵2個月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才能開始適用;申請後將於開徵前以電子郵件傳送繳款書,不另寄送紙本繳款書。
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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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自用住宅土地須重新申請地價稅優惠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期有民眾詢問,繼承父母遺留自用住宅之土地,且土地使用情形及戶籍均無變動,為何地價稅卻沒延續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呢?
該局說明,原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因繼承而移轉所有權人,縱使使用情形及戶籍沒改變,但土地所有權人已變更,新所有權人仍須重新提出申請。
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為10‰‰以上(採累進課稅),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只有2‰‰,兩者差距5倍以上!為了節稅,新所有權人一定要記得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民眾如有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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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網路申辦真方便,足不出戶e指通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優惠稅率及減免,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加油站用地、寺廟用地等,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才能適用;如逾期申請,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若經核准而用途未變更者,則免再申請。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簡政便民,於全球資訊網(https://www.changtax.gov.tw/)提供線上申辦服務,納稅義務人只要依畫面指示步驟填妥姓名、房屋坐落及土地坐落等基本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後送出,即完成申請,歡迎多加利用。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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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房屋現值資料要提出申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課稅現值,屬於稅捐稽徵法第33條規定應保密之課稅資料,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不開放供他人查詢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申請房屋現值資料,應由納稅義務人本人、繼承人或授權之代理人提出申辦,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及委託書等資料;另本人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於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申辦,相當方便,可多加利用。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專線:0800-47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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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移轉逾期申報契稅會加徵怠報金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如因買賣、贈與、交換、承典、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應在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填寫契稅申報書,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或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契稅,逾期申報依規定將會加徵怠報金。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未依規定期限申報契稅,依規定每逾3日加徵應納稅額1%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臺幣1萬5,000元。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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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夫妻一方死亡,生存配偶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於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可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2規定,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夫妻離婚,也屬於上開民法第1030條之 1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之原因,因此,夫妻離婚時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於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亦可檢附離婚登記及夫妻訂定協議給付文件或法院確定判決書等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之證明文件,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2規定,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民眾如有疑義,可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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