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2/03/21)

重購退稅如因繼承而移轉免予追繳原退稅款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為減輕買房負擔,曾經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者,應注意自買入完成移轉登記日起5年內不能再移轉之規定,但如因繼承移轉而用途未變更者,則可免予追繳原退稅款。
該局進一步說明,重購退稅沒有次數限制,但是要注意新買的土地5年內不能再移轉,且不能變更用途(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已無設戶籍、有出租或營業等情形),否則會被追繳原退還稅款。如用途未變更,係因繼承而移轉是不會追繳退稅款,惟繼承人於繼承土地後,如在上述5年內將該地再行移轉或變更用途時,稅捐機關仍會向繼承人追繳原退還稅款。
防疫期間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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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騎樓供公共通行免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騎樓供公共通行使用者,免徵房屋稅。若騎樓部分時間供營業(例如早餐店)、裝設鐵門、隔屏等,皆不符合供公共通行之免稅條件,自不得免徵房屋稅,應按實際用途規定的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房屋騎樓免稅,以是否供「公共使用」為要件,「公共使用」,係指不限特定人使用,只要騎樓有妨礙公共通行的行為,即使只有部分時間封閉供營業使用,營業外時間供公共通行,仍無法免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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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房屋為旁系親屬所有 地價稅不得適用自住用地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期有民眾詢問,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有設立戶籍於該地,且無出租、無營業情形,若地上房屋為兄弟姊妹等旁系親屬所有,能不能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須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且地上房屋是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才能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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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建分屋應申報契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現今因土地取得不易,建商與地主協議由地主提供土地,建商出資興建房屋,雙方訂定合建分屋契約,並以地主為建造執照之原始起造人,建商及地主均應申報繳納契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由建商出資興建,地主係以所持有的土地與建商交換而取得房屋,實質上屬交換行為,應按契價2%課徵交換契稅,交換的土地與房屋如非等值,地主取得房屋並給付差額價款給建商,該差額部分應按6%向地主課徵買賣契稅,並應於主管建築機關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60日內,向建物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繳納契稅。如逾期申報,每逾3日會被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1萬5千元。如有匿報、短報情形,並加處應納稅額1倍以上3倍以下之罰鍰。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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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直系親屬設籍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不受1處限制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1處為限,若土地所有權人有2處以上的自用住宅,有已成年子女、袓父母、父母、岳父母等直系親屬其中1人設籍居住者,則不受1處之限制,在不超過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及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的面積限制內,可以同時適用2處以上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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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線上申辦輕鬆又便捷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提供民眾便捷服務並兼顧防疫需求,該局網站已設置線上申辦主題網(網址:https://e-services.changtax.gov.tw),民眾可隨時上網申辦地方稅各項申請作業,便捷又快速。
該局說明,網站提供使用牌照稅、地價稅、房屋稅及土地增值稅等地方稅申辦、稅務健檢、申辦案件進度查詢及網路繳稅等多項服務,透過網路不用出門即可完成,請民眾多加利用。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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