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2/02/17)農地恢復農用,當年度申請即可課徵田賦還可退還溢繳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來電詢問,繳完今年的地價稅,才發現原被改課地價稅之農地已恢復作農業使用卻還在課地價稅,今年是否可以申請課徵田賦並退還溢繳之地價稅?
該局說明,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之農業用地或都市土地依都市計畫編定為農業區及保護區,作農業用地使用者,課徵田賦。但如經查獲農舍有增建、鋪設水泥地等被改課地價稅後,如果土地已恢復作農業使用,納稅義務人必須在12月31日前主動向該局提出申請課徵田賦,經核准後將可退還當年溢繳之地價稅。另為加速退稅時效,可附上納稅義務人之金融機構帳戶資料,溢繳稅款將可直接撥入指定帳戶,省時又方便。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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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寄發地價稅欠稅繳款書,請民眾儘速繳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該局辦理地價稅欠稅案件催繳,並於2月18日以雙掛號寄送繳款書至戶籍地,繳納期限為1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請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儘速於期限內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繳稅方式除可持繳款書到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稅額3萬元以下)繳納外,亦可以信用卡及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等方式繳納,另本縣民眾可利用行動裝置(手機、平板)下載「嗶嗶繳APP」或「Line Pay Money」掃描繳款書上之三段式條碼繳納。該局亦竭誠歡迎申請電子帳單,以響應節能減紙,提供便捷服務!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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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內先購後售自用住宅用地,仍有一生一屋優惠稅率之適用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於新購買之自用住宅用地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1年內,出售其原有自用住宅用地者,仍符合土地稅法有關一生一屋,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之規定。
該局進一步說明,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土地增值稅一生一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適用,以家庭核心成員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擁有1屋為限。因一般民眾自用住宅換屋,先買後賣之情形頗多,放寬先購買自用住宅用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1年內,出售原有自用住宅用地者,亦符合土地稅法之規定。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另因防疫期間,鼓勵多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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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遭查封拍賣分配不足之欠稅仍應繳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稅捐之徵收,優先於普通債權,其中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之徵收及法院、行政執行分署執行拍賣或變賣貨物應課徵之營業稅,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
當納稅人之房屋、土地遭債權人聲請法院拍賣,如查有欠繳稅款,該局會向法院聲明參與分配,法院拍賣後,如拍定分配之價額不足清償所積欠之稅款時,仍會繼續催繳,欠稅人不會因其房屋、土地被拍賣而免除剩餘已確定應納稅款之義務。
該局提醒納稅人,收到稅單經核對內容無誤,請儘速於限繳期限內繳納,避免因欠繳稅款而被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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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用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目前彰化縣內整戶住家用房屋評定現值在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但有非供住家使用部分,則不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必須同時符合「住家使用」及「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2個要件,才能免徵房屋稅,所以彰化縣內房屋之房屋現值雖在新臺幣10萬元(含)以下,但是有供非住家使用部分,不得免稅。例如:王先生的房屋現值為新臺幣9萬2千元,同時供非住家及住家使用,雖然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但是非供住家使用部分應按其實際使用面積課徵房屋稅,住家用部分則可免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任何稅務上的疑問,請洽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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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遺產分割協議書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應繳納印花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繼承人在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時,如以簽訂遺產分割協議書方式分配遺產,該協議書應繳納印花稅。
該局說明,遺產由繼承人平均繼承或公同共有繼承者,無須書立遺產分割協議書,可以直接至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假如以協議方式分配,辦理繼承登記時要檢附協議書給地政機關以憑辦理繼承登記,該協議書須先繳納不動產價值1‰的印花稅。
該局提醒民眾可持協議書至地方稅捐稽徵機關開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免再至郵局購買印花稅票貼用,民眾可多加運用。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另因防疫期間,鼓勵多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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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屋仍應課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分別按自住與非自住住家用、營業用及非住家非營業用等不同稅率核課,所以房屋無論有無使用,都要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房屋空置未使用,如使用執照所載為住家用途,則會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若使用執照所載為非住家用途(例如工廠、店鋪、辦公室等等),則會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
民眾如有任何稅務上的疑問,請洽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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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稅籍清查作業已開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1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已開始,查核對象包含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田賦及各項減免稅地之土地,經查核不符優惠稅率、農地未作農用或減免規定者,將恢復課徵或改課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納稅義務人因其他因素而將戶籍遷出,或變更土地使用用途,以致原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之原因、事實消滅時,應主動向土地所在稽徵機關申報,以免被查獲補稅及處以罰鍰。
對於被查獲改課地價稅之土地,該局將會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如對改課結果有疑問,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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