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2/01/13)

未辦繼承土地,將以合法繼承人為地價稅納稅義務人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常有民眾來電詢問,最近收到地價稅繳款書,上面記載之納稅義務人為繼承人○○○等○人,而其本人名下並無該筆土地,質疑稅單是否有誤寄情形,查詢後才知係屬於未辦繼承登記財產。
該局進一步表示,依據民法第759條規定,因繼承而取得物權者,無須登記即發生取得效力,僅須登記之後始得處分其物權;同法第1151條規定,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之全部為公同共有。所以,即便是被繼承人名下之土地尚未完成登記手續,全體繼承人仍須就該繼承財產履行納稅義務。
該局指出,未辦繼承之土地,財產權既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則繼承人間對該租稅義務需負連帶清償責任。因此,民眾如有接獲上述未辦繼承案件之地價稅單,請記得於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限內繳清稅款 ,以免因一時的疏忽漏繳稅款,於滯納期滿後被移送行政執行機關強制執行。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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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所持調解筆錄或調解書需貼用印花稅票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所以法院作成調解筆錄或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之調解書,是基於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而書立,屬具有契約性質之憑證,如經當事人持憑向主管機關辦理物權登記,應依法貼用印花稅票。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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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保官致力守護您的納稅權益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主動提供納稅人妥適必要之協助,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簡稱納保官),辦理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任期為二年一任。第三屆任期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均由第二屆納保官續任,積極為納稅人權益把關。
該局進一步表示,納保官資訊已公告於網站,納稅人如有稅捐爭議、申訴或陳情、依法尋求行政救濟時,均可多多利用網路、電話、視訊…等多元管道申請協助,納保官會竭誠為您服務。
民眾若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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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將屆 稅務局籲請民眾洽公不送禮、不邀宴
農曆春節將至,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向納稅人祝賀虎年佳節愉快,並籲請納稅人赴該局洽辦公務時,依相關行政作業程序申辦即可,不須送禮給公務員或請託關說,共同建立「不送禮、不邀宴、不請託關說」之優良稅務風氣,該局設有彰化郵政第179號廉政信箱及0800-471146廉政服務電話,納稅人如發現公務員涉及不法情事,請勇於透過前揭管道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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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電動汽機車免徵牌照稅延長到114年底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電動汽、機車原免稅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屆滿,配合使用牌照稅法修正,彰化縣王縣長為響應綠色能源環保潮流,鼓勵民眾購買電動車輛,免徵期限再延長至114年12月31日。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營造低碳城市目標,針對本縣電動車輛主動免稅,希望藉由免徵使用牌照稅租稅優惠政策之實施,鼓勵縣民購置環保概念的電動汽、機車,不僅能享有租稅優惠節省荷包,並為減少空氣汙染,建構清新友善環境及扶植國內電動車輛相關產業,創造企業與環境永續發展的雙贏契機。
民眾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可撥打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將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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