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1/12/29)

違章受處分人死亡 罰鍰處分未送達可免罰
彰化縣地方務局表示,財政部於110年3月29日發布台財稅字第11004543000號令,核釋稅務違章案件的受處分人死亡,若是發生在罰鍰處分送達前,由於受處分的主體已經不存在,該處分不生效力,因此免予處罰。若是受處分人在罰鍰處分送達後死亡,該處分已生效並具有執行力,仍應對其遺產強制執行。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如有稅捐爭議、申訴或陳情、尋求救濟,亦可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諮詢或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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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查詢房屋稅籍編號真便利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因需要申請查詢房屋稅籍編號,但公文作業及寄送相對費時,現在可利用網路享受更便捷的服務。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可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net.tax.nat.gov.tw),以一般申報人身分登入(須憑證、健保卡或TW-Fido驗證),點選左側功能選單,即可從房屋稅項目下之房屋稅籍編號查詢作業進入查詢,只要輸入門牌地址就可以即時查得,請民眾多加利用。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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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核准延分期繳納地價稅者請如期繳納 以免權益受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月份地價稅開徵已結束,今年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的影響,致部分民眾無法如期繳納地價稅,而向稅捐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經申請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者,務必如期繳納,任1期稅捐未如期繳納者,該局將通知就未繳納之餘額,限10日內1次全部繳清,逾期仍未繳納,將移送強制執行。為避免影響納稅義務人權益,若於申請延分期時同意接收到期通知,該局將於繳稅期限屆滿前一週,以簡訊或紙本寄送稅單即將到期的通知,以即時提醒納稅義務人儘速繳納。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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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因疫情影響無法返臺遭遷出戶籍,如有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地價稅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期有民眾詢問,因疫情影響,超過2年未入境之海外國人,經戶政機關將戶籍逕為遷出,對於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的適用有何影響。
該局進一步說明,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需符合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用,及面積限制等要件。若土地所有權人戶籍遭遷出後仍有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設立戶籍,則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權益不受影響;倘民眾因戶籍遭遷出而無人設籍,依規定係自次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因此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只要有其中一人再遷入戶籍,符合自住條件,並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重新申請經核准者,自申請年度起即可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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