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函-房屋移轉申報契稅時,自110年10月1日起,依契稅立契日核計原所有權人於該課稅年度持有房屋期間應納房屋稅額並即予開徵(2021/09/27)

房屋移轉申報契稅時,自110年10月1日起,依契稅立契日核計原所有權人於該課稅年度持有房屋期間應納房屋稅額並即予開徵(最新契稅申報書詳如附件)


1100922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函.pdf 1100922契稅申報書.pdf  列印此頁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