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1/08/05)

同時出售多處自用住宅用地,可適用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同時出售多處持有之自用住宅用地,如合計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部分,可視為一次出售並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所謂「同時出售」,除訂定契約日應相同外,並在同一天申報土地增值稅,始可視為一次出售。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相關事宜。
------------------------
重購自用住宅用地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無次數限制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自完成移轉登記後,二年內再購買都市土地未超過三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未超過七公畝部分,仍作自用住宅用地之土地,得申請退還其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且該筆重購之土地屆滿五年,如再移轉後又重購土地,仍得申請退還其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並無次數的限制。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對於重購退稅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日起五年內,倘有再移轉、供出租、營業使用或遷出戶籍等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之情形者,將追繳原退還稅款。如因故戶籍需辦理遷出,至少需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任何1人於原戶籍內,以免被追繳退還之稅款。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
地價稅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係以每年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也就是 8月31日當天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上所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就是當年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負責繳納該筆土地「全年」的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經法院或法務部行政執行機關拍賣取得之土地者,自領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即已負有繳納稅捐之義務,所以,在基準日8月31日以前取得權利移轉證書,雖未辦理登記,當年地價稅是拍定人即承買人要繳納的。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
110年度使用牌照稅欠稅催繳作業已開始辦理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該局於7月19日辦理使用牌照稅欠稅案件催繳送達作業,重新開立繳款書並以雙掛號寄送至納稅義務人戶籍地,繳納期限為110年8月1日至8月31日止,請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於期限內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在疫情期間,可多利用網路繳稅服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該網站,免出門輕鬆完成繳稅。另本年度新增掃描繳款書上三段式條碼行動繳稅服務,透過開辦行動支付服務業者之APP,選擇綁定信用卡或金融卡,即可使用手機快速完成繳稅。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繳款書上聯絡電話向承辦人查詢,或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

地價稅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係以每年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也就是 8月31日當天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上所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就是當年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負責繳納該筆土地「全年」的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經法院或法務部行政執行機關拍賣取得之土地者,自領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即已負有繳納稅捐之義務,所以,在基準日8月31日以前取得權利移轉證書,雖未辦理登記,當年地價稅是拍定人即承買人要繳納的。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
水災受災戶 彰化縣政府主動減免地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大雨造成彰化縣多處地區傳出淹水災情,基於愛心辦稅,將依各公所出具之名冊或證明文件,主動對受災戶辦理房屋稅減免,並派員瞭解各鄉鎮市受災情形,輔導納稅人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該局申請減免地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本縣各地方稅減免規定如下:
一、房屋稅:房屋遭受水災,以實際淹水日為準,30日內皆以1個月計算。另如因豪大雨或土石流衝擊,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房屋稅全免;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房屋稅減半徵收至修復為止。
二、使用牌照稅:汽車及151cc含以上機車如因豪雨受損無法使用,應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登記,依監理機關通報資料,退還車輛無法使用期間溢繳之牌照稅。
三、地價稅:土地如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時,可於9月22日前申請免徵地價稅。
該局表示,除了地方稅外,國稅部分也有相關災害稅捐減免規定,民眾可向財政部所屬各區國稅局洽詢。如尚有其他地方稅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有專人為您服務。


列印此頁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