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1/07/23)重購原出售地無法適用重購退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自完成移轉登記後,二年內另行購買供自用住宅使用之土地,得就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申請退還其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後,重新購回原出售之土地,並不符合「另行購買」自用住宅用地之規定,因此無法適用重購退稅的優惠。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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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遷址可同時申辦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省時又方便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土地經申請核准,都市土地面積合計不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合計不超過700平方公尺,可享有按2‰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所謂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住宅用地,且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以一處為限。
該局進一步表示,土地所有權人若到戶政機關辦理戶籍遷入,如符合上述規定者,可一併申辦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且免附任何證件,戶政機關會將資料通報至地方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經核准後即可享受節稅優惠。
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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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土地欲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應由土地所有權人申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法院拍賣債務人所有自用住宅用地,仍應由債務人(即土地所有權人)依限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始可按自用住宅用地10%優惠稅率計課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法院拍賣案件係屬無須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之案件,地方稅務局均會主動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應於收到輔導公文函之次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就喪失權利,不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該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為了維護自己權益,切勿錯過申請期間。
防疫期間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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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重購地與出售地須為同一所有權人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在2年內買賣自用住宅用地,如新購買土地的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的地價扣除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餘額者,可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新購土地與原出售土地所有權人須為同一人,才符合規定。若本人出售土地後,再以配偶名義新購土地,雖是夫妻,但因土地所有權人不同,仍不得申請重購退稅。
防疫期間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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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帳退稅迅速安全又簡便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因故解除土地移轉契約,在尚未至地政機關完成移轉登記前,只要買賣雙方同意就可以書面向稅捐機關申請撤回,並退還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為加速退稅時效,申請退稅時可一併提供存款帳號,退稅款就會直接撥入該存款帳戶,既迅速又簡便。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或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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