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1/07/15)

退稅用轉帳安全又貼心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配合政府居家防疫、減低群聚傳播風險,該局提供地方稅多元退稅之管道,地方稅應退稅時,可多加利用直撥退稅方式,退稅款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之本人存款帳戶。
該局進一步說明,疫情警戒期間,金融機構因應疫情影響,除進行人流管制外,也調整分行營業時間,如持退稅支票前往兌領,耗時又易撲空,徒增風險,為便民服務,提醒您也可利用該局網站(https://www.changtax.gov.tw)線上申辦轉帳退稅,免除持支票往返金融機構兌領支票之不便,也不必擔心支票被冒領或遺失。
民眾如有疑問,請洽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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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稅線上申辦輕鬆又便捷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請民眾多利用網路少走馬路,連結該局線上申辦主題網(網址:https://e-services.changtax.gov.tw),即可完成地方稅各項申請作業,便捷又快速。
該局說明,網站提供地方稅線上申辦及試算服務,全年24小時不打烊,不受機關上班時間限制,隨時均可上網申辦,不用出門既可節省交通往返時間,又能享受網路代替馬路的e化服務,請民眾多加利用。
民眾如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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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農舍坐落基地不用課徵地價稅
近期有民眾來電詢問,農舍坐落基地是否可以不用課徵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農舍須依法取得建築執照,符合農業使用規定,其坐落基地才得以課徵田賦(目前停徵)。且農舍興建的面積若超過容許使用範圍或未依核定用途來做使用,即不符合農業使用,仍需課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蓋有合法農舍的土地,雖符合課徵田賦,但農舍若有使用情形變更者,如:營業,增建房屋、圍牆、景觀等與農業經營無關之設施,就不符合課徵田賦之規定,應自變更使用之次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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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車輛暫不使用辦理停駛可節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業者詢問,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配合政府措施關閉場所(域),車輛暫時不使用,是否可以不用繳納使用牌照稅?
該局說明:使用牌照稅係按日計徵,車輛如果暫時不打算使用,可向監理機關申請停駛,完納已使用期間的使用牌照稅,停駛期間可不用繳納使用牌照稅,如有溢繳稅款亦會主動退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車輛停止使用辦停駛,恢復使用辦復駛」,若於停駛期間仍繼續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除補稅外,會處應納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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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疫情 財政部放寛申請延期分期繳納稅捐規定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財政部於本(110)年6月30日發布「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修正規定,放寬受疫情影響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之納稅義務人,得申請再延期或再分期繳納稅捐。
該局說明,為協助納稅義務人渡過疫情難關,配合紓困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延長,修正審核原則適用期間至111年6月30日,及納稅義務人對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應納稅捐,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疫情警戒至第三級以上及採取相關強制管制措施,致有繳納困難情形者,得申請再延期或再分期繳納稅捐。但經稅捐稽徵機關依稅捐稽徵法第27條規定發單通知限期1次全部繳清者,不得申請再延期或再分期繳納稅捐。
舉例說明:假設某公司去年申請54萬元房屋稅分期繳納,共分3年36期、每期1萬5,000元,每期都有如期繳納,直到今年剩24期,卻因為受到三級警戒影響導致繳稅困難,此時可就剩餘的36萬元,再次申請分期。
該局進一步表示,民眾倘要進一步瞭解繳稅措施規定及申請流程,該局設有諮詢窗口(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網站並建置「防疫安心e稅專區」提供24小時全天候線上服務及相關資訊,民眾可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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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購退稅如因繼承而移轉免予追繳原退稅款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因重購自用住宅用地,經核准退還土地增值稅後,如果重購土地5年列管期間因繼承而移轉時,實際上仍作自用住宅用地使用,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可免追繳原退稅款。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重購自用住宅用地自買入登記之日起五年內,都必須作自用住宅使用,並須有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至少一人設立戶籍登記,且不能任意移轉或是改變用途,否則將會被追繳原退還稅款,只有因繼承而移轉者為例外情形。但繼承人繼承土地後,在上述5年列管期間內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時,稅捐機關仍會向繼承人追繳原退還稅款。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或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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