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1/06/11)

受疫情影響停業,地價稅節稅措施提醒您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營業場所或空間如受疫情影響而停止使用,除了在停用期間申請適用較低房屋稅率外,也可以檢視地價稅是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申請優惠稅率節省荷包。
該局說明,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並由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營業用之土地。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千分之二,與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十相較,稅額至少相差四倍。
該局提醒民眾,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並應於今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核准後今年就能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者,明年才能開始適用。
疫情期間為減少感染風險,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鼓勵民眾使用該局網站 (網址:https://www.changtax.gov.tw/)「防疫安心e稅專區」或「線上服務」,線上填妥資料送出即可申請。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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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保存登記房屋申報契稅之契據免繳印花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未辦保存登記房屋,有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等移轉行為時,依法應申報繳納契稅,而所書立向稅捐機關辦理契稅申報之移轉契據,則免貼繳印花稅票。
該局進一步說明,未辦保存登記房屋,因未符合相關規定致無法向地政機關辦理建物所有權第1次登記(即保存登記),除嗣後能依程序補正而變成合法建築物外,客觀上不能辦理移轉登記,而無法讓與不動產所有權,僅係將違章建物之事實上處分權交付受讓人,故其辦理契稅申報之契據,非屬印花稅法規定「向物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之課稅憑證。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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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工廠可申請工業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經依法核定之工業區土地及工業
主管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範圍的土地,無論自有自用或出租他人工廠使用,只要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且符合土地稅法第18條規定,均可申請按工業用地特別稅率(10‰)課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一般用地地價稅基本稅率為10‰,如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則依超過之倍數適用從15‰至55‰不同的累進稅率;而工業用地則享有與基本稅率相同之特別稅率10‰,屬單一稅率,不必累進課稅。土地所有權人如符合規定者請於每年(期)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如逾期申請,則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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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同共有土地所有權人負繳納稅捐連帶責任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未辦繼承登記或雖辦竣繼承登記但未分別持分的土地,屬於公同共有土地,依據稅捐稽徵法第12條規定,公同共有土地由管理人負納稅義務,未設管理人者,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全體公同共有人負繳納稅捐的連帶責任。
該局進一步說明,全體公同共有人對應納稅捐皆負連帶責任 ,即使申請分單繳納,該連帶責任不因分單而免除。換句話說,當其他公同共有人未繳清稅款時,稅捐稽徵機關將會就未繳清之欠稅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而執行署對未繳納應有權利部分之義務人將會優先執行,執行未果時,仍可對已分單繳納之義務人執行剩餘未完納稅款。為維護自身權益,如為公同共有土地的稅捐,請全體公同共有人依法納稅,以免因未完納稅捐導致後續遭移送強制執行。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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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不停學 彰稅推出線上課程2.0
因疫情影響各級學校「停課」延至6月14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推出租稅自主學習網站,提供租稅大補帖、租稅動畫及微電影,供學生在家線上上課之餘,一起認識租稅小常識。
該局表示,為便利學生與民眾學習了解租稅及紓困相關訊息,官網創新設立租稅e學習數位專區,線上教學即可瞭解地方稅資訊。今年升級「防疫不停學.線上課程2.0」,推出租稅自主學習網站,提供租稅動畫、微電影等多樣化租稅教材,在家學習更放心。
該局進一步表示,為落實租稅教育,鼓勵彰化縣國中、小學學生主動學習,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15日,學生至租稅自主學習網站閱讀「租稅大補帖」稅務訊息,並正確回答租稅問題者,就可參加抽獎,獎項共240份,將於7月30日抽出得獎幸運兒,機會難得同學們趕快來參加,詳情請至該局官網活動訊息(https://changtax.gov.tw)查詢。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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