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1/06/04)

電子稅單節能減碳又方便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0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起開徵,民眾如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可以電話、傳真、網路或就近至該局及所屬員林、北斗分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申請補發。
該局進一步指出,因應無紙化時代,民眾可於開徵前2個月至該局網站申請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繳款書以電子方式傳送,該局將傳送電子稅單至納稅人指定之電子信箱,確保稅單不漏接。於繳納期間只要點選稅單上QR-code,直接線上繳稅,快速便捷又環保。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
違章房屋 仍應課徵房屋稅
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並以實際使用情形按不同稅率課徵。因此,就算是違章建築房屋也是房屋稅的課徵範圍。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之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或變更使用,請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該局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以免經查獲逃漏一定稅額以上時,除了補繳稅額外,還會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
共有房屋申請增編新門牌 是否需報繳契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民眾詢問不動產屬共有人共同居住之房屋,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增編新門牌,再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新增房屋稅籍是否需申報契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照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若原屬共有房屋申請將房屋增編另一稅籍編號,其房屋仍屬原共有人持分所有,非屬上開法條規定之分割行為,免報繳契稅。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
彰稅局實施簡訊實聯制 防疫再升級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以往民眾進入該局洽公須掃描身分證進行電子登記,為因應國內疫情升溫蔓延,希望藉由科技防疫,自即日起導入行政院開發之簡訊實聯制系統,洽公民眾可快速透過該系統以手機掃描QR-Code後,完成簡訊發送即可快速通關,且使用人不需支付簡訊費用;若未攜帶手機,民眾亦可選擇以電子登記方式進入。
該局提醒民眾,疫情期間歡迎多利用該局網站「防疫安心e稅專區」,不用出門也能完成線上申辦,減少感染風險,共同做好防疫工作。
民眾如有相關問題,可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
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如符合自用住宅要件,繼承人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民法規定,繼承人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當然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即雖未辦妥繼承登記,如繼承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者,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經稽徵機關查明屬實者,將依辦竣戶籍之繼承人其所有潛在應有權利部分,准予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繼承人請記得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重新提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如逾期申請,則自申請之次年期才能適用。
民眾如尚有疑義,可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列印此頁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