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1/05/20)

彰稅視訊通 稅務服務免奔波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提供縣民更便捷服務,免除舟車勞頓,該局與本縣26鄉鎮市公所及8個地政事務所合作提供稅務遠端視訊服務,民眾若有服務需求,可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就近至公所或地政事務所洽辦稅務業務。
該局進一步說明,視訊聯合服務提供20項與民眾權益息息相關之稅務業務,包括全國財產、綜合所得資料、房屋稅籍及繳稅證明等項目。民眾至公所或地政事務所透過視訊與稅務局連線,由稅務局確認身分資料後,申請的稅務資料直接傳至公所或地政機關,民眾即可立即取得資料,快速又便利。稅務服務在厝邊,多用網路少跑馬路,歡迎民眾多多利用。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
因疫情遲誤申請復查期間 可於原因消滅後1個月內補行申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納稅義務人因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等事由影響,致遲誤申請復查期間,可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回復原狀補行復查申請。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而有遲誤申請復查期間的情形,納稅義務人可於其原因消滅後1個月內,提出具體事證申請回復原狀同時補行申請復查。舉例來說,林先生收到繳款書,繳納期限至110年5月31日止,依規定應於110年6月30日以前申請復查,但林先生配合居家隔離措施至110年7月4日為止,無法於期限內申請復查,可在隔離期間屆滿後(7月5日起)1個月內,也就是110年8月4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補行申請復查,其申請復查的權益不會受影響。
該局提醒民眾,因應疫情,該局網站首頁已建置「防疫安心e稅專區」(網址:https://www.changtax.gov.tw/)提供24小時全天候線上服務及相關資訊,民眾因疫情影響而無法出門也不用擔心,民眾可多加利用。
民眾如有相關問題,可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
騎樓封閉,應併計入契稅核定契價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之騎樓供公眾通行使用,非屬房屋稅課徵範圍,如非供公共使用則依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於房屋移轉時併入房屋現值中核課契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契稅之核定契價以房屋現值為準,非供公共使用之騎樓應併入房屋現值計課契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
受贈人或贈與人死亡 應如何辦理撤銷契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民眾詢問不動產贈與,在尚未移轉登記前,受贈人或贈與人其中一方死亡,可否由生存一方單獨申請撤銷契稅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不動產贈與,在未辦竣移轉登記前受贈人死亡,贈與人不可單方申請撤銷贈與契稅申報,依民法第1148條規定,受贈人之繼承人有請求該贈與房屋移轉登記的權利,所以要撤銷贈與契稅申報,須由贈與人及受贈人之繼承人雙方合意,共同申請撤銷贈與契稅申報;但若贈與人死亡,受贈人如免除贈與人之繼承人移轉不動產之債務,則贈與人與受贈人因贈與所生之債權債務關係消滅,受贈人自可單獨撤銷契稅申報。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
房屋頂樓增建廣告塔不列入房屋稅課徵範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部分民眾詢問,住家用房屋頂樓增建廣告塔供廣告使用,該房屋會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嗎?該局說明,房屋頂樓增建廣告塔,除加重其房屋負荷量外,並無增加房屋使用價值,自無房屋稅條例第2條之適用,故不屬於房屋稅課徵對象。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列印此頁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