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1/05/06)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供住家使用 房屋稅享優惠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公益出租人,其出租房屋供住家使用者,不論房屋為自然人或法人所有,均可為適用房屋稅1.2%的優惠稅率。
該局進一步說明,經認定之公益出租人,於認定有效期間內,該局會依主管機關提供之公益出租人名單,主動按1.2%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免由公益出租人提出申請。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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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自用住宅可免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低收入戶所有且供自己居住之住宅房屋,可檢附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向該局提出申請免徵房屋稅。該規定僅適用於低收入戶住宅,領有殘障手冊或中低收入戶住宅則不適用。
該局進一步表示,低收入戶證明為逐年核發,該局基於愛心辦稅精神,主動與縣府社會處核對資料,原已免稅且房屋使用情形未變者,繼續免徵房屋稅,不須逐年申請;新核發者,主動發函輔導民眾申請免徵,如經查明房屋實際作住家使用時,即免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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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段徵收或重劃地區內土地,自完成之日起地價稅減半徵收2年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區段徵收或重劃地區內土地,於辦理期間致無法耕作或不能為原來使用而無收益者,免徵地價稅;辦理完成後,自完成之日起其地價稅減半徵收二年。
該局進一步說明,土地在辦理期間如仍提供使用,如:供原有房屋、工廠使用等,雖不適用免稅規定,但於辦理重劃完成後,仍可減半徵收2年地價稅。另減半期間如有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優惠稅率及巷道用地、騎樓走廊用地等各種減免之申請要件者,所有權人仍可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者,該年度地價稅即可適用優惠稅率或減免地價稅,如逾期提出申請,只能次年才開始適用。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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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裝設電梯應課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電梯設備可增加房屋使用價值,因此也須課徵房屋稅。
該局提醒民眾,房屋增設電梯設備,應於增設完成30日內檢附合約書及電梯規格等相關文件向該局申報,以免日後遭查獲除責令補徵應納稅額外,並處以罰鍰。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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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碳新生活 稅單e齊來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配合政府節能減碳暨推動電子化政策,該局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底舉辦「減碳新生活 稅單e齊來」抽獎活動,鼓勵民眾採轉帳方式繳稅及利用電子方式傳送稅單、轉帳通知或繳納證明,便利又減碳。
該局進一步說明,凡於活動期間內新申辦彰化縣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轉帳納稅及利用電子方式傳送稅單、轉帳通知或繳納證明者,即取得抽獎資格,活動總獎項共250份,將於110年6月15日及12月15日辦理抽獎,歡迎民眾踴躍申請,詳情請至該局官網活動訊息(https://changtax.gov.tw)查詢。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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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除或倒塌 記得向稅務局申報停止課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所有房屋如焚燬、坍塌、拆除至不堪居住程度者,應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經派員查證屬實後,自事實發生當月份起註銷稅籍並停止課徵房屋稅,如果逾期申報又無法提示房屋實際拆除日的相關證明文件,則自申報日當月起註銷。房屋稅稅額係按月計課,特別提醒民眾即時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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