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1/02/05)

農舍仍要課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其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而農舍也是房屋的一種,應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只有專供飼養禽畜之房舍、培植農產品之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人工繁殖場、抽水機房舍、專供農民自用之燻菸房、稻穀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及堆肥舍等房屋,才可免徵房屋稅。若供人居住之自用農舍並不符合免稅規定,仍要依照房屋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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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信託登記前須辦理查欠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因信託行為成立,而依信託法第一條規定,由委託人移轉給受託人,雖然不用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但仍須備妥信託契約書向當地稅務機關辦理查欠作業後,再向地政事務所辦理信託登記。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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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堂及寺廟用地符合規定者可申請減免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益於社會風俗教化之宗教團體,經辦妥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其專供公開傳教佈道的教堂、寺廟等用地,可申請免徵地價稅。但如果是用來出租收益的土地,或土地登記為私人名義所有則不能適用該項減免規定。
該局進一步說明,符合條件的宗教團體,必須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檢附寺廟登記、寺廟變動登記表、財團法人登記、章程等影本資料向該局或所屬分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當年度才能減免地價稅;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起適用,已核准而用途未變更者,以後免再申請。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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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兩種性質之憑證應按較高稅率貼繳印花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同一憑證具2種以上性質,印花稅稅率不同者,應按較高稅率貼繳。
該局進一步說明,買賣動產契據每件應繳納印花稅12元,承攬契據則按契約總金額1‰貼繳印花稅,倘同一契約書之內容及金額包含買賣動產及安裝,應依合約總金額的1‰貼繳印花稅;如將買賣動產與安裝契約分開訂立,則分別按12元及安裝契約金額之1‰貼繳印花稅,納稅人可自行選擇運用。
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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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重購地與出售地須為同一所有權人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在2年內買賣自用住宅用地,如新購買土地的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的地價扣除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餘額者,可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新購土地與原出售土地所有權人須為同一人,才符合規定。若本人出售土地後,再以配偶名義新購土地,雖是夫妻,但因土地所有權人不同,仍不得申請。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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