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0/11/19)

同縣(市)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只會收到1張地價稅單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於11月份開徵,部分民眾來電詢問,名下有多筆土地,為何只收到1張地價稅稅單?其實,地價稅係採總歸戶制及累進稅率計算,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個縣(市)內所有的土地合併歸戶計算稅額,因此民眾在同一縣(市)內名下多筆土地只會收到1張地價稅單。
該局特別提醒,收到地價稅單時,請核對土地地段號及課稅內容,如有不符或相關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
電子稅單真方便,確保稅單不漏接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反映,因在外地工作無法收到地價稅單,為提升服務品質,地價稅繳款書已增加提供電子稅單服務項目,民眾可向該局申請改按電子信箱接收地價稅繳款書,即可避免收不到紙本稅單的困擾。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可上該局網站首頁,點選各稅專區/地價稅/線上申辦/申請地價稅繳款書以電子方式傳送,再輸入相關欄位資料即可,但須特別留意要在開徵2個月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期才能開始適用;申請後將於開徵前以電子郵件傳送繳款書,不另寄送紙本繳款書。
民眾如有疑問或不清楚,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
因疫情受影響者,地價稅可申請延(分)期繳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開徵期間自11月1日至11月30日,納稅義務人如有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無法如期繳納地價稅者,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地價稅繳納期間向稅捐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如營利事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營業額減少,個人因受疫情影響被減薪或非自願性離職,可在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內,向該局申請延分期繳納稅捐,納稅義務人僅得就延期或分期繳納擇一申請適用。
該局進一步表示,網站上已設置「防疫安心,e稅專區」,方便民眾取得相關資訊,亦提供延期或分期繳納申請書電子檔供民眾下載使用,民眾如有疑問或不清楚,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
地價稅逾期繳納要加徵滯納金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9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09年11月30日,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每逾2日將按應繳金額加徵1%的滯納金,如果超過30日仍未繳納,除了加徵稅額15%的滯納金外,將依規定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該局呼籲民眾如尚未繳納109年地價稅,請儘速繳納,繳稅管道包括:網際網路轉帳、行動支付APP(掃描QR-Code)、嗶嗶繳及LINE Pay Money(掃描三段式條碼)、自動櫃員機(ATM)、電話語音轉帳、便利商店(稅額3萬元以下)、本局臨櫃信用卡、長期約定委託轉帳納稅(開徵前2個月提出申請)。若遺失稅單,可向該局或員林、北斗兩分局及鄉鎮市公所申請補發。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
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可申請地價稅減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持有的土地若為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使用,除該土地為建築法所規定應保留之法定空地外,可向土地所在之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免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法定空地經地方政府依都市計畫法規定,指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後,財政部已於109年1月21日發布令釋,此類土地已非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如土地實際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土地所有權人即可申請免徵地價稅。
該局提醒民眾,如所持有土地係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使用,可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土地坐落之所屬稅務局提出地價稅減免申請,方得當期適用,而已核准減免之土地,於適用原因及事實未變動前可繼續減免,免逐年提出申請。
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
掃描QR-Code 輕鬆繳納地價稅
109年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貼心提醒有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等行動裝置的民眾,只要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即可連結至繳稅服務網,確認自動帶出的資料是否與繳款書一致,並鍵入存款帳號或信用卡卡號後,就可輕鬆繳稅,惟以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稅者,須以本人存款帳戶為限。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列印此頁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