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0/10/08)

擁有多處自用住宅,成年直系親屬設籍可享優惠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有不少民眾詢問,夫妻名下擁有兩處以上自用住宅用地,要如何才能使所有土地都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呢?
該局指出,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倘若有第二處以上的自用住宅,民眾只要將成年的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等直系親屬其中一人於該處辦妥戶籍登記,就可以同時擁有二處以上的自用住宅適用優惠稅率。
該局提醒您,善用成年子女等直系親屬分別設籍的要件,就可以享有合法的節稅,但是要注意都市內土地300平方公尺及都市外土地700平方公尺的適用面積限制,並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核准後即可自當年開始適用。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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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親屬間土地移轉,地價稅優惠稅率仍應重新申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期有民眾於收到稅務局寄發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節稅通知後,表示土地是父母贈與取得,受贈前一直都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且戶籍設立及房屋使用情形都沒有改變,只是親子間移轉土地,為甚麼要重新申請才能適用優惠稅率?
該局說明,直系親屬間移轉的土地,用途雖未變更,但因土地所有權人已更動,其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要件之主體(納稅義務人)也因而改變,所以新所有權人仍應在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重新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才能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一經核定而用途未有變更的話,以後免再申請。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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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共設施按主建物用途課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供共同使用之電梯及公共設施之房屋稅,按該主建物之用途所不同,分別適用不同稅率。如主建物供自住房屋使用,附屬建物之公共設施則亦按自住之住家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如供營業用房屋使用,則按營業用稅率課徵3%房屋稅,主建物有兩種以上不同用途者,則分別按其用途之實際面積比例計算。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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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坍塌拆除請即時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註銷房屋稅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按房屋現值依使用情形所適用稅率按月計算稅額,民眾房屋如拆除重建或坍塌不堪使用,應儘速向房屋轄屬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經查證屬實後,自申報當月起註銷房屋稅籍;倘能提供房屋實際拆除完畢日期證明文件(例如:地政機關建物滅失登記資料),則可追溯自拆除完畢當月停止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洽詢:0800-47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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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移轉登記後公告現值更正經申請始辦理退補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移轉,在地政機關辦理登記後,縣(市)政府才辦理公告現值更正,依據行政法上之信賴保護原則,已核課確定之土地增值稅,不主動退補。
但當事人如申請更正,因公告現值更正涉及原申報現值及契約內容之變更,為顧及雙方權益,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檢附更正後之現值申報書及契約書共同申請,稽徵機關始得據以辦理退補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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