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0/08/14)自用房地移轉記得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邇來接獲民眾反映,只是將原本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地價稅的土地贈與兒子,用途並未改變仍然作自用住宅使用,為何收到地價稅單時,卻被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要多繳好幾倍的稅額。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土地移轉後如仍供自用住宅使用,新所有權人要重新申請才能享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的適用。為便利民眾申請,該局於受理民眾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均會輔導民眾,可於填寫土地移轉現值申報書時,一併勾選提出申請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免再另外填寫申請書。經查核符合要件者,會主動核准並發函通知;未符合要件者,會發補件通知函,請納稅義務人於9月22日前補送相關文件,完成申辦手續。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
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重購地與出售地須為同一所有權人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在2年內買賣自用住宅用地,如新購買土地的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的地價扣除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餘額者,可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新購土地與原出售土地所有權人須為同一人,才符合規定。若本人出售土地後,再以配偶名義新購土地,雖是夫妻,但因土地所有權人不同,仍不得申請。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
重劃後繼承的土地再移轉,土地增值稅無減徵40%之適用
彰化地方稅務局表示:經重劃的土地,在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土地增值稅可減徵40%,但土地在重劃後繼承取得後再移轉,就不適用了,因「繼承」亦屬於移轉行為,繼承人已辦理繼承登記後再行移轉,已不屬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就不適用土地增值稅減徵40%之規定。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或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相關事宜。
---------------------------
取得工業用之土地新所有權人應重新申請地價稅優惠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原經核准按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因買賣、贈與等原因移轉,移轉後如仍符合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並取得工廠登記核准,無論是自用或出租,新所有權人應於當年度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重新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可適用工業用地優惠稅率課徵;逾期提出申請,只能從次年期開始適用。
該局呼籲民眾,如符合上述優惠稅率條件者,請儘速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
彰化好三保法律行動專車8月26日至彰化市向陽社區服務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彰化縣政府為擴大食安消保、稅務服務及反詐騙觀念,結合消費者保護官(消保官)、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納保官)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官(犯保官),共同推動「彰化好三保法律行動專車」宣導活動,主動至各社區巡迴服務,第四場次訂於109年8月26日上午9時在彰化市向陽社區活動中心舉行。
該局進一步說明,本活動除強化食安、稅務宣導及反詐騙觀念宣導並提供有獎徵答外,現場還有免費法律及稅務諮詢服務,歡迎民眾共襄盛舉。
民眾若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列印此頁 |
|
回頂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