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0/07/02)

地價稅以8月31日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日前接獲民眾詢問,若在年度中有買賣或贈與等移轉土地,應該由誰繳納該筆土地的地價稅?
該局說明,依照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地價稅是以每年的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也就是說,若該筆土地於8月31日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登記者,則當年度地價稅由新所有權人繳納。反之,若9月1日始完成土地所有權登記者,則由原所有權人繳納。
民眾若有相關地方稅務問題,可洽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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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自用住宅土地須重新申請地價稅優惠稅率
常有民眾繼承父母遺留自用住宅之房地,因為土地使用情形及戶籍無變動,誤認為地價稅仍會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而未重新提出申請,錯失了適用優惠稅率的機會。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原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因繼承而移轉所有權人,縱使使用情形沒改變,但課稅主體(土地所有權人)已變更,如該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使用,新所有權人仍須重新提出申請。
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為10‰~55‰,係採累進課稅,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只有2‰,相差最少四倍喔!為了節稅,新所有權人一定要記得於繼承當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則自次年期開始適用。有疑問或不清楚,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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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別共有土地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須分別提出申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日前有民眾來電詢問,他與太太最近新購房屋,土地及房屋分別登記在兩人名下,各自持分二分之一,想要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是否只由夫妻一方提出申請即可。
該局說明,適用特別稅率之用地,必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故土地如果是夫妻共有,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條件,必須土地所有權人雙方分別提出申請。如只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請,稅捐機關僅能就申請部分核准,另外未申請一方持有之土地,仍須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該局特別提醒,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須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核准後當年度地價稅即可以適用自用住宅千分之二的優惠稅率。
地價稅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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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娛樂業稅籍展開全面清查
彰化縣稅務局表示:凡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及娛樂活動供人娛樂之業者,應依規定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之手續。該局為健全娛樂稅籍,了解營業狀況,遏止逃漏稅捐,將自109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進行娛樂稅稅籍清查。
該局進一步表示,業者未依規定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被查獲依娛樂稅法規定,處以行為罰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外,並追繳本稅與按所漏稅額處5倍至10倍罰鍰,且得停止其營業。另依娛樂設備數查定課徵之娛樂業,如KTV及卡拉OK業,因受疫情影響而有停業或娛樂設備數量減少之情形,將一併輔導申請暫停或減徵娛樂稅。
該局特別呼籲業者,如尚未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應儘速至該局或所屬分局辦理,以免被查獲受罰。另若有其他娛樂稅相關問題,請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04-7239131分機174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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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住宅用地戶籍變成空戶將取消優惠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原先核准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若符合規定的設籍人因故將戶籍遷出或死亡,戶籍變成空戶,若未及時遷入其他符合條件之親屬,將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營業之住宅用地,如果您的土地因上述原因而未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就會被取消優惠稅率恢復成一般用地稅率,務必記得將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或直系親屬至少1人遷入原戶籍內,並於9月22日前向稅捐稽徵機關重新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能繼續適用優惠稅率。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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