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0/06/30)

查詢房屋課稅現值須依規定提出申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課稅現值屬於稅捐稽徵法第33條規定應保密之課稅資料,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房屋課稅現值資料,依規定應由該房屋納稅義務人本人、繼承人或授權之代理人,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及委託書等資料向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其他人不得查詢。另外,本人亦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於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申辦。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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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用地移轉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要件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給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應由買賣雙方在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共同提出申請;未在申報時提出者,得於土地增值稅繳納期間屆滿前補行申請,逾期就不得申請。
該局進一步表示,農業用地移轉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必須具備「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移轉與自然人」這兩項要件。因此,民眾出售、交換或贈與農業用地如果符合作農業使用之條件,請先向鄉鎮市公所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並於申報移轉時,檢附該證明文件,才能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優惠。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或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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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地方稅免付費專線電話 自7月1日起提供雙語服務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財政部為推動雙語國家政策,自109年7月1日起,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提供中英文雙語服務。
該局進一步表示,財政部為方便民眾諮詢稅務相關疑義,自108年1月1日起將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服務電話整合為0800-000321,不論是國稅或地方稅問題,民眾只要撥打這支免付費服務電話,無論在任何縣市,均可撥通全國稅務機關。又自今(109)年7月1日起,提供雙語服務,民眾撥打該專線後即有中文與英文服務,再依語音指示選按欲洽詢國稅或地方稅及稅捐機關,將有專人協助處理稅務事項,民眾可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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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回原出售自用住宅用地無法適用重購退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自完成移轉登記後,二年內另行購買供自用住宅使用之土地,得就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申請退還其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後,重新購回原出售之土地,並不符合「另行購買」自用住宅用地之規定,因此無法適用重購退稅的優惠。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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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除請即時申報註銷房屋稅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民眾詢問,房屋早已拆除,為何在申請個人財產清單資料時,名下仍有該棟房屋稅籍存在?經查明原因是民眾於房屋拆除後,未向地方稅務局申報註銷該房屋稅籍。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房屋拆除後納稅義務人應即時向該局(或所轄員林或北斗分局)申報註銷房屋稅籍,經查明屬實,在未重建完成期內,即可停止課徵房屋稅,如未即時申請,又無法提出任何房屋拆除之具體證明文件,則只能自申報日當月份開始停止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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