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0/05/08)夫妻共有土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須分別提出申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日前有民眾來電詢問,他與太太最近新購房屋,土地及房屋分別登記在兩人名下,各自持分二分之一,想要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是否只由夫妻一方提出申請即可。
該局說明,適用特別稅率之用地,必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故土地如果是夫妻共有,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條件,必須土地所有權人雙方分別提出申請。如只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請,稅捐機關僅能就申請部分核准,另外未申請一方持有之土地,仍須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該局特別提醒,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須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核准後當年度即可以適用自用住宅千分之二的優惠稅率。
地價稅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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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割或合併應有部分價差在1平方公尺單價以下者免辦查欠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將不動產移轉申報案件送地政機關登記前,依土地稅法第51條規定,須先至稅捐稽徵機關辦理查欠,但若是土地分割或合併應有部分價值相差在1平方公尺單價以下者免辦理查欠。
該局進一步表示,共有土地分割,或將兩宗以上不相同之土地合併,各共有人分割或合併前後應有部分價值相差在公告土地現值1平方公尺單價以下,依規定得免予申報移轉現值,也無須依土地稅法第51條規定辦理查欠,得逕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
民眾如有疑義,可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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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劃土地移轉申請減免,記得檢附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電話詢問,經重劃之土地於移轉時,可否減免土地增值稅?是否需附上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
該局進一步表示,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土地增值稅可減徵40%,亦可於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中減除已繳納之土地重劃費用。但應由土地所有權人於土地增值稅款繳納期限屆滿前檢附土地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向主管稽徵機關提出申請減除土地重劃費用。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有重劃後土地申報移轉,申請減免時記得檢附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疑義,可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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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5月份開徵,受疫情影響者可申請延期、分期繳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於5月份開徵,繳納期間自109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末日適逢假日,順延至6月1日)納稅人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接受隔離治療、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繳納期限可展延至109年6月30日,若109年6月30日仍在接受隔離治療,繳納期限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
另營利事業或個人因疫情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紓困相關措施者、減薪停班(已向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使收入驟減無法如期繳稅,不限稅額都可申請延期最長1年,或分期按月繳納最多分3年(36期)繳清,並於規定繳納期間內,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非屬前述規定情形者,將酌情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防疫期間民眾可至該局網站「防疫安心e稅專區」線上申辦,省時、輕鬆又安全,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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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為民服務及廉政民意問卷調查活動開跑了!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為暸解民眾對於該局服務品質及稅務風紀之滿意程度,自即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辦理「為民服務及廉政民意問卷調查」活動。
該局表示,今年委託華威行銷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電話問卷調查,訪查主要內容為對該局稅務團隊之洽公環境、服務禮儀、服務專業性及稅務風紀等之滿意度,請民眾不吝提供寶貴的意見,以作為該局業務精進之參考。
該局進一步說明,電話調查內容不涉及個人隱私,不會要求提供身分證字號、帳號或存摺等資料,民眾如有相關問題,可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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