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0/04/30)房屋拆除應申請註銷房屋稅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拆除,應依規定於房屋拆除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機關申報註銷房屋稅籍,即可停止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房屋拆除後未於規定期間內提出申請,且無拆除執照,亦未向地政事務所辦理建物滅失登記,或無其他足以證明房屋拆除日期之資料者,則以申報月份起註銷房屋稅籍並停止課徵房屋稅。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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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且非屬法定空地可免徵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且非為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可免徵地價稅。但該建築基地之法定空地,於核發使用執照後,嗣經地方政府依都市計畫法規定,指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非屬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但書所稱之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其實際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者,土地所有權人得申請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免徵地價稅。
該局貼心提醒民眾,請於當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今年9月22日)前向該局(或員林、北斗分局)提出申請,如符合上述規定,當期即可免徵地價稅,逾期申請,則自次年期開始適用。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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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仍要課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其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而農舍也是房屋的一種,應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只有專供飼養禽畜之房舍、培植農產品之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人工繁殖場、抽水機房舍、專供農民自用之燻菸房、稻穀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及堆肥舍等房屋,才可免徵房屋稅。若供人居住之自用農舍並不符合免稅規定,仍要依照房屋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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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未遷入亦可申請房屋稅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是否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係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而定,戶籍遷入與否並不影響房屋稅課徵之稅率。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規定,個人住家用房屋無出租使用、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自住用房屋全國合計3戶以內,即可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民眾如有疑問,可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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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以當月15日為改課基準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其有增建、改建、變更使用或移轉、承典時,亦同。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彰化縣房屋稅徵收細則第10條規定,房屋變更使用,其變更日期在變更月份15日以前者,當月份適用變更後之稅率,在變更月份16日以後者,當月份適用原稅率。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房屋使用情形如有變更,請即時申報,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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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記信託之財產欠稅,得就信託財產強制執行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信託財產所生的地價稅或房屋稅如未繳納時,依信託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但……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權利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因此信託財產原則不得強制執行,但信託財產所生的地價稅及房屋稅欠稅却可以就信託財產強制執行。
該局進一步表示,信託財產名義上雖屬受託人所有,但受託人係為受益人之利益管理處分之,故受託人之債權人對信託財產不得為強制執行;但因信託財產所生的地價稅或房屋稅,是信託法第12條第1項後段所規定之「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權利」,受託人若拒不繳納信託財產的地價稅或房屋稅,稅捐稽徵機關自得對欠稅的信託財產強制執行。
該局特別提醒,若將財產信託予他人,仍應關心受託人是否有善盡管理之義務,以免信託財產因欠繳稅捐而遭強制執行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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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房屋稅開徵 E化繳稅不出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今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因繳款期限5月31日適逢例假日,順延至6月1日止。房屋稅繳款書已寄送,民眾若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以電話、網路或親自向該局服務櫃檯申請補發。
民眾於疫情期間不想出門,為方便如期繳納稅款,可選擇以下列方式繳納:電話語音(412-1111/412-6666代碼166#)、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行動裝置(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線上繳納。或利用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自然人/金融/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既快速又便利。
如有疑問,請洽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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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洽公 記得戴口罩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防治控制疫情所需,財政部公告,進入國稅及地方稅稽徵機關實施量測體溫及應佩戴口罩,如有體溫過高情形或未佩戴口罩,不得進入,若不配合最高可開罰1.5萬元,該局提醒民眾至該局或所屬分局洽公記得佩戴口罩。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加強防疫管制措施,民眾至該局洽公實施「實名」登記,須出示身分證或健保卡等證件,並留下姓名及電話等基本資料,以了解人員進出情形,防疫期間請大家多加配合,共同做好防疫工作。
該局呼籲民眾,可多利用該局網站「防疫安心e稅專區」進行線上服務,包含申請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線上申辦、網路申報、網路繳稅等服務,不出門就能完成地方稅申辦,請民眾多加利用!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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