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0/04/23)

因疫情遲誤申請復查,可於原因消滅後1個月內補行申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納稅義務人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等事由影響,遲誤申請復查期間,可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回復原狀補行復查。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而有遲誤申請復查期間的情形,納稅義務人可於其原因消滅後1個月內,提出具體事證申請回復原狀同時補行申請復查。舉例來說,王先生收到繳款書,繳納期限至109年3月23日止,依規定應於109年4月22日前申請復查,但王先生配合居家隔離措施至109年5月4日為止,無法於期限內申請復查,可在隔離期間屆滿後(5月5日起)1個月內,也就是109年6月4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補行申請復查,其申請復查的權益不會受影響。
該局提醒民眾,因應疫情,該局網站首頁已建置「防疫安心e稅專區」(網址:https://www.changtax.gov.tw/)提供24小時全天候線上服務及相關資訊,民眾因疫情影響而無法出門也不用擔心,民眾可多加利用。
民眾如有相關問題,可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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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作流動攤販營業登記之房屋仍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果菜、肉販、流動攤販等營業人,若僅以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處所,實際在果菜市場、消費市場等場所銷售營業者,仍可適用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係視實際使用情形分別適用不同之稅率,若於營業登記處所作營業倉庫使用等情形,其使用面積仍須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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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同共有土地未設管理人可申請分單繳納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公同共有土地所應納的地價稅,如果未設管理人,則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並向其中一人送達「地價稅繳款書」負責繳納,其他共有人則送逹「地價稅核定稅額通知書」。
該局進一步表示,土地登記為公同共有者,如果只想繳納屬於自己應有權利部分之地價稅,應提示形成公同共有的法律原因證明,〈例如繼承系統表〉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經查明屬實者,可就該申請人「應有權利部分」分單繳納, 惟各公同共有人對全部應納稅捐仍負連帶責任,即其他公同共有人如未繳納稅捐,已申請分單繳納者仍有可能遭行政執行機關強制執行清償欠稅。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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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化繳稅免出門 輕鬆繳稅抽大獎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鼓勵民眾e化繳稅,該局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底舉辦「彰顯稅月e起來」抽獎活動,獎品豐富,歡迎大家踴躍參加。
該局進一步說明, e化繳稅管道包括利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QR-Code行動條碼、下載行動支付APP(「台灣Pay」、「ezPay 簡單付」、「i繳費」及8大行庫行動網銀)或至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線上查繳稅等方式。另為便利民眾繳稅,該局臨櫃提供信用卡或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台灣Pay等4種行動支付繳稅,也可參加抽奬。
本次活動期間使用e化繳稅管道繳納彰化縣109年地方稅款(包含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娛樂稅),即可抽平板電腦、行動硬碟、四季扇、吹風機、商品禮券等多項好禮,詳情請至該局官網活動訊息(https://changtax.gov.tw)查詢,繳稅也能抽大獎,聽過看過千萬別錯過哦!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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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作網拍營業登記其房屋稅仍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從事網路拍賣貨物之營業人,若以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處所,實際交易係在拍賣網站之交易平台完成者,可繼續適用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視實際使用情形分別適用不同之稅率,若於營業登記處所擺放網路拍賣之商品供消費者登門選購,或作營業倉庫使用等情形,此部分仍須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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