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0/02/24)建築基地法定空地經指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得申請免徵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關建築基地之法定空地,於核發使用執照後,嗣經地方政府依都市計畫法規定,指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非屬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但書所稱之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其實際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者,土地所有權人得申請免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原本屬於建造房屋時應保留之法定空地,縱使無償供公共通行使用,仍要依法課徵地價稅,嗣經財政部於109年1月頒布新的解釋令,此類法定空地如經指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者,可免徵地價稅,所以民眾如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且實際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者,請記得提出申請。
如有不明瞭的地方,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
合法登記之工廠之自有房屋可減半課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合法登記之工廠自有供直接生產使用之房屋,可申請減半課徵房屋稅。所稱「合法登記之工廠」,係指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登記之工廠,所以,合法登記工廠範圍外之增建廠房,在未辦理工廠變更登記前,無減半課徵房屋稅之適用。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
重劃後繼承的土地再移轉,土地增值稅無減徵40%之適用
經重劃的土地,在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土地增值稅可減徵40%,但土地在重劃後繼承取得,就不適用了。
彰化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繼承」屬於移轉發生原因的一種,因此繼承原因發生在重劃後的土地,繼承人已辦理繼承登記後再行移轉,已不屬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不適用土地增值稅減徵40%。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或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相關事宜。
------------------------------
營利事業設立育嬰室之房屋可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營利事業所設之育嬰室、哺乳或擠奶貯存室等使用之房屋,可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
個人雲端稅務帳戶,查調稅務資訊真方便!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財政部為便利民眾瞭解自己稅務資料,推出「個人雲端稅務帳戶」服務,提供整合式的稅務資訊,可一次取得近5年的個人繳稅、退稅、退稅抵欠紀錄及最新的欠稅資料,輕鬆掌握自己的稅務資訊。
該局進一步說明,進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etax.nat.gov.tw)「個人雲端稅務帳戶」查詢服務,民眾只需持本人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的健保卡,就可以一次查詢綜合所得稅、房地合一稅及地方稅(如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及娛樂稅)等稅目近5年的繳稅、退稅、退稅抵欠及最新欠稅等資料,相當便利,歡迎民眾善加利用。
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列印此頁 |
|
回頂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