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0/01/22)買新房記得申辦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地價稅超節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新購房地產,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即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且該自用住宅用地上建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記得在當年度9月22日前,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當年度即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課徵地價稅,與一般用地稅額至少相差4倍,逾期申請則自次年期才能開始適用。該局籲請民眾及時申請,以節省稅負。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洽詢:0800-47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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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直系親屬設籍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不受1處限制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第17條第3項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1處為限,若土地所有權人有2處以上的自用住宅,供已成年子女、袓父母、父母、岳父母等直系親屬其中1人辦妥戶籍登記,就不受1處之限制,在不超過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及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的面積限制內,可以同時適用2處以上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清楚的地方,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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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地價稅稅籍清查作業即將開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 109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工作即將開始,本年度清查係以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課徵田賦土地、各項減免稅地為主要查核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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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課稅明細表可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要瞭解當年度課稅土地之內容及應納稅額,可以電話、臨櫃申請或簡便信函等方式,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核發「地價稅課稅明細表」,以利查對。
該局進一步表示,以電話申請者,請告知納稅義務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稅籍編號;臨櫃現場提出申請者,請攜帶本人身分證及印章;以簡便信函提出申請者,請詳填納稅義務人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稅籍號碼並簽名或蓋章,該局將儘速寄發地價稅課稅明細表以供核對。
民眾如仍有疑問或不清楚的地方,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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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進一步表示,納稅義務人因其他因素而將戶籍遷出,或變更土地使用用途,以致原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之原因、事實消滅時,請主動向土地所在稽徵機關申報,以免被查獲補稅及處以罰鍰。
對於被查獲而恢復課徵或改課地價稅之土地,將會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如對改課結果有不明瞭或有任何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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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遷址可同時申辦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更落實簡政便民朝向一站式窗口服務,土地所有權人到戶政機關辦理戶籍遷址時,如名下土地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者,可一併就地申辦,且免附任何證件,戶政機關會將資料通報該局辦理函復,節省民眾往返稅捐機關的申辦時間。
該局進一步表示,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土地,都市土地面積合計不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合計不超過700平方公尺,經申請核准後即可按2‰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要件如下: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其中1人須設立戶籍於該地。2.房屋不可出租或營業。3.土地所有權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以一處為限。4.房屋與土地必須是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或0800-00032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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