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8/11/07)

農地移轉給公司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農地移轉給自然人,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如移轉給公司,仍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如果移轉對象為自然人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時,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如果移轉對象為公司時,就沒有不課徵的適用。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多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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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選定監護人或輔助人所有之車輛供同戶身障者使用得申請免徵牌照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經法院為監護或輔助之宣告者,其同一戶籍之法院選定監護人或輔助人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照顧身心障礙者,凡經法院選定與身心障礙者同一戶籍之監護人或輔助人,雖非屬二親等以內之親屬,但所有之車輛確實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亦得免徵使用牌照稅,免徵金額以2400CC、262英制馬力(HP)或265.9公制馬力(PS)車輛之稅額為限。
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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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繳納欠稅,仍無法塗銷禁止財產處分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指出,民眾來電詢問,因欠繳稅款已辦理分期繳納,為何仍被禁止財產處分?
該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稽徵機關除了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外,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並得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之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納稅義務人雖經行政執行署同意分期繳納欠稅,惟為防止欠稅人藉移轉財產規避稅捐繳納,依法必須繳清全部欠稅或提供相當財產擔保後,才可以辦理塗銷禁止財產處分登記。
該局提醒民眾,各項稅捐請務必依限繳清,以免遭禁止財產處分,影響其移轉財產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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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逾30日假扣押裁定,不得申請債務人財產或所得資料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債權人持假扣押、假處分裁定等載有以提供擔保為條件之執行名義,可申請查調債務人之財產或所得資料。
該局特別提醒債權人,為確保您的權益,持假扣押裁定查調債務人之財產或所得資料,務必於收受假扣押裁定30日內提出申請,逾期因該執行名義即喪失效力,即不得再據以申請查調債務人財產或所得資料。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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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遺有之信託利益受益權,無公共設施保留地或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免稅之適用
被繼承人遺有之土地為公共設施保留地或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得分別依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與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後者並自被繼承人死亡日起列管5年,承受之繼承人不得再移轉所有權或未作農業使用。但被繼承人生前如果以該2項土地為信託財產辦理自益信託,受益人即為本人,其死亡時所遺留者並非土地,而係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故無免徵遺產稅規定之適用。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聯絡人:彰化分局營所遺贈稅課 葉雅惠
電話:04-7274325轉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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