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8/10/18)宗教財團法人附設醫院捐贈不動產與經衛福部許可新設之醫療財團法人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免徵印花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宗教財團法人將原供附設醫院使用之不動產捐助移轉與經衛福部許可新設之醫療財團法人,屬配合政府法令規定辦理,與一般所有權移轉情形不同,該次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其所持憑向地政機關申請不動產移轉登記之憑證,非屬印花稅第5條第5款規定之課稅範圍,無須課徵印花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減輕醫院租稅負擔,提高配合意願,達到醫療法保障病人權益,增進國民健康之目的,財政部核釋該次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及無須課徵印花稅。但前開土地於再次移轉第三人時,應以該土地無償移轉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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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閱地價稅單內容以保障權益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7年地價稅繳納日期為11月1日到11月30日。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於接獲稅單後,須注意以下事項:
一、稅單所填載的納稅義務人姓名、投遞住址、課稅土地等資料,
如有錯誤,請儘速向該局或所屬分局申請更正。
二、請檢視稅單內「稅地種類」及「稅率」欄,以瞭解是否已核課自用住宅用地優惠或其他特別稅率。
三、稅單正、反面有稅額計算公式、繳稅方式、宣導及相關注意事項,可以幫助您瞭解地價稅課徵、繳納及節稅等細節。
若您對稅單所記載內容還有疑義,可利用稅單上的查詢電話向承辦人洽詢,也可利用稅單QRcode連結該局網站,了解相關節稅資訊,或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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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收到傳繳通知單請儘速繳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人欠稅經稅捐稽徵機關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收到執行分署寄發之傳繳通知單,請務必於限繳期間,持該通知單至該分署、便利商店繳納,或至郵局按應繳納金額購買郵政匯票並以掛號郵寄移送稅捐機關解繳公庫。
民眾如有疑問,歡迎洽詢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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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地價稅在11月份開徵 請於期限內繳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7年地價稅於11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民眾如收到稅單,請記得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該局進一步說明,繳稅方式除可持稅單到金融機構繳納外,亦可到便利商店(稅額2萬元以下)繳納或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及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等方式繳納地價稅。此外,也可以利用「台灣Pay、ezPay簡單付」行動支付App或透過八大公股行庫網路銀行介接台灣Pay繳納稅款。另已辦理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的民眾,請於107年11月30日24時前在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利扣款。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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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營業用下期轉帳繳納牌照稅的車主,請在10月31日預留稅款
107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已於10月開徵,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提醒利用銀行、農漁會信用合作社或郵局存款帳戶轉帳繳納使用牌照稅之車主,於繳納期間截止日107年10月31日在帳戶內預留應繳稅款,俾利辦理扣款手續。
該局表示,利用存款帳戶轉帳繳納稅款好處多,除省去往返便利超商或金融機構繳稅時間,亦可免除忘記繳稅所加徵的滯納金或罰鍰,請民眾多加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如果要辦理自動轉帳扣繳稅款,可填寫繳款書所附之「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後寄回該局,即可自明年開始適用轉帳繳稅。如有疑問可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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