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8/08/13)

拍賣取得的土地,當事人無須申報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詢問,拍賣取得一塊土地要申報土地增值稅嗎?
該局說明,自拍賣取得的土地,拍賣機關會將拍定價額通知主管稅捐機關,依法核課土地增值稅,再由拍賣機關自債權中優先扣繳,當事人無須申報。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多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
取得法院所拍賣土地以權利移轉證書日期決定地價稅納稅義務人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最近有民眾詢問法院拍賣取得之土地,當年度地價稅納稅義務人為何人?
因法院拍賣取得之土地,其所有權的生效日與一般土地買賣以登記為要件不同,而是以買受人自領得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土地稅法規定地價稅每年徵收一次,且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所以如果是在8月31日前取得不動產移轉權利證書者,雖然持有土地期間非全年度,仍是當年度該筆土地地價稅納稅義務人,必須繳納全年度的地價稅!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
未辦財團法人登記之私立學校自有房屋仍不得免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業經立案之私立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完成財團法人登記者,其供校舍或辦公使用之自有房屋可申請免徵房屋稅。所以,業經立案之私立學校,辦理具有成績而經主管機關證明,倘未完成財團法人登記,依法仍不得免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

地價稅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凖日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課徵係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也就是說 8月31日當天土地登記簿上所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就是當年度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
停止使用之車輛省稅撇步報乎您知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停止使用或老舊不堪使用,請即時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登記,因為牌照稅是按實際使用的日數計算,稅額計徵至報停(廢)前一日,特別提醒民眾,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列印此頁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