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員林地政事務所於107年9月5日(三)舉辦地價業務講習,邀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康弼周法官主講「因自殺而使他人房屋成為凶宅之侵權與違約賠償責任」(詳如附件)(2018/08/10)

轉知員林地政事務所於107年9月5日(三)上午9時至12時,假該所後棟4樓會議室舉辦地價業務講習,邀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康弼周法官主講「因自殺而使他人房屋成為凶宅之侵權與違約賠償責任」,歡迎各會員參加,相關報名資訊,詳如附件。


1070810員林地政事務所舉辦「地價業務」講習.pdf  列印此頁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