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8/04/02)

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面積有限制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課徵地價稅的面積有限制,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公畝,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公畝。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申請面積超過上述標準時,會提供申明書請土地所有權人擇定適用順序,如未擇定時,依規定的適用順序計算至限制面積為止,依序如下:一、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之戶籍所在地;二、直系血親尊親屬之戶籍所在地;三、直系血親卑親屬之戶籍所在地;四、直系姻親之戶籍所在地。
民眾如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鍾明穎  聯絡電話:04-8870001分機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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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取得的土地,無須申報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詢問,自法院拍賣取得一塊土地,要不要申報土地增值稅?
該局說明,經拍賣取得的土地,拍賣機關(法院、行政執行署)會將拍定價額通知主管稅捐機關,依法核算土地增值稅,再由拍賣機關自債權中優先扣繳,當事人無須申報。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多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黃芳梅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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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利用「契稅申報書附聯」辦理房屋使用情形變更 省時又節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購屋自住使用,往往忽略房屋稅課徵情形,等收到房屋稅單時,才發現房屋稅是按非自住用稅率1.5%課徵,而多繳了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民眾購買房屋申報契稅時,如移轉後實際為自住(稅率1.2%)使用時,請多加利用「契稅申報書附聯」申報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節省房屋稅負擔。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賴昱菖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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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貼印花稅票要記得銷花!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印花稅應稅憑證,在書立或交付使用時,就應貼繳印花稅,如採實貼印花稅票者,須在每枚稅票與憑證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個人得以簽名或劃押代替圖章,才算完成繳納印花稅手續。
該局進一步表示,繳納印花稅除了購買印花稅票貼用外,可選擇向該局申請按期彙總或開立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除了省時方便外,更可避免逐張貼花及銷花的不便,民眾可多加運用。
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廖美女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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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繳納截止日前仍可申請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為10%,而一般用地稅率依土地漲價幅度適用不同稅率,其稅率級距分別為20%、30%、40%,為保障納稅人權益,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時,未於土地現值申報書註明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嗣後仍可於繳納期限截止日前補行申請,逾期則不得申請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民眾如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劉玉玲 聯絡電話:04-8870001轉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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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調解筆錄或調解書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應貼繳印花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法院作成之調解筆錄及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書,係基於雙方當事人協議而書立,屬具有契約性質之憑證,如經當事人持憑向主管機關辦理物權登記,屬代替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之契據使用,應依法貼繳印花稅。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陳欣瑤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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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您,遮雨棚須併計課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利用房屋前庭搭建具頂蓋及樑柱的遮雨棚,屬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應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之棚架屬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應併同房屋核課房屋稅。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潘宜純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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