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8/02/09)

新取得自用住宅用地要重新申辦2‰地價稅優惠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常因買賣、受贈、拍賣、繼承......等原因而取得土地,雖該土地取得前是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新所有權人取得後仍維持自住使用,但因土地所有權人已變更,依規定須由新土地所有權人重新申請,才能適用這項優惠。
為維護自身權益,該局籲請民眾記得在每年(期)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將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民眾如有疑義,請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簡靖晏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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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房屋稅籍清查於2月起展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7年度房屋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工作將自2月展開,清查重點包括房屋的使用情形、減(免)稅房屋有無變動,以及新建、增建和改建房屋有無申報。為防假冒,嚴以規範清查人員到場調查並輔導辦理申報事宜,態度要和藹並應配帶識別證,供納稅人辨識,請各納稅義務人配合協助辦理。
該局特別提醒大家,房屋稅是按月課徵,如果您的房屋有增建、改建或使用情形變更,應在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房屋所在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以免遭補稅處罰。為維護您的權益,如仍有疑義,請洽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查詢。
承辦員:高圖佑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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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您,失竊車輛註銷牌照後尋回須向監理單位重新領牌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失竊已向警察局報案並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註銷牌照手續,自牌照註銷之日起停止課徵使用牌照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嗣後尋回車輛時如需使用該車,應向監理機關重領新牌照,若未重領新牌照,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者,將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除補徵本稅外並處以2倍以下罰鍰。
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1-169洽詢。
承辦員:羅靜雯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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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旺來福有狗讚-揮毫迎新春活動圓滿成功!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在107年2月2日邀請五位書法名家,舉辦「旺旺來福有狗讚-揮毫迎新春」捐發票送愛心換春聯活動,吸引數百名熱情民眾參與,該局當日募得近八百張發票,場面溫馨熱絡。
該局局長楊瑞美表示,藉此活動向縣民朋友拜早年,祝福大家十犬十美好運旺旺來。也特別感謝民眾及與會嘉賓熱情的參與,當日活動訊息已上傳該局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ChangTax/)供點閱。
承辦員:林育群  聯絡電話:7239131分機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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